张驰 巴中观察 马帼才
9月7日,巴中市公安局巴州区分局与群众通力协作,及时救助一只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
9月7日下午5时许,西城派出所民警接热心群众反映,称听到门口玻璃墙外传来“砰”的一声巨响,四处查看后,发现一只蜷缩在地上,形似老鹰的呆萌“怪鸟”,在安全距离进行仔细观察后,担心“怪鸟”安危的便迅速报警请求民警帮助。
接警后,值班民警立即赶赴现场。到达现场后,对这只呆萌“怪鸟”初步观察,未发现明显伤痕,民警判断这只“怪鸟”可能是一只受保护的野生动物,随即将它接到派出所进行妥善照顾。
回到所里,民警又进一步向野生动物保护部门的专业人士咨询,了解到这只“怪鸟”原来是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凤头鹰,而且幸运的是它的身体未受伤只是处于昏睡状态。等凤头鹰恢复行动后,民警立刻将其送到野外并放归大自然。
民警提示:在发现野生动物时,切不可私自救助或盲目放生,要及时报警或联系野生动物保护部门,使动物得到救治后,再由专业人员进行相应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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