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有人在大量生产销售仿冒的名牌香槟酒,一批仿冒酒已送至快递点位,马上就要发出去了……”接到举报电话,崇州市市场监管局迅速出动,联合崇州市公安局兵分两路,一队赶往快递点截获待运的成品香槟酒,一队奔赴假酒生产现场并最终“人赃并获”……这是近日发生在崇州的一幕。

崇州市市场监管局查处生产仿冒名牌香槟酒小作坊现场。丛世建/图

在崇州市某镇小街上,几间联排修建的自建房,仿冒香槟的生产线便隐匿其中。执法人员突击检查发现,10多平方米的房间内竟有整个违法生产线。

与此同时,崇州市公安局民警在另一卧室查获当事人肖某的手机5台,手机里有多个账号的交易、聊天记录。经初步测算,现场违法生产的香槟货值金额已逾十万元。

同一时段,担负截获待运商品任务的执法人员到达了另一村镇的快递点位,发现已封装且标明易碎物品的包裹两件。在崇州市市场监管局、崇州市公安局执法人员监督下,快递工作人员现场开封,发现12瓶与违法生产窝点一致的香槟酒。

该快递点位与制假现场相隔近10公里,执法人员分析认为可能是肖某担心违法行为暴露,遂将代运商品转移至相邻另一村镇快递点进行运送。

经初查,当事人肖某未经商标注册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相关规定,崇州市市场监管局依法扣押相关侵权商品、标识及用于生产侵权商品的机器设备,崇州市公安局对案件进行进一步侦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