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兰楠

6月30日记者获悉,为增强立法的公开性和透明度,提高立法质量,司法厅将《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草案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条例》)公布,征求社会各界意见,时间截至7月31日。

现状:

公共卫生应急法律体系存在短板

据介绍,新冠肺炎疫情处置工作暴露出我省公共卫生应急法律体系存在短板。目前,我省仅于2003年颁布了《四川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实施办法》,尚无其他公共卫生应急配套法规出台。

2021年2月我省启动了《条例》的起草工作,成立了立法工作领导小组,组建了多学科专家组成的咨询专家组,列出问题清单,组织调研考察和征求意见。数易其稿后形成《条例》。

《条例》共10章75条,包括总则、公共卫生社会治理、预防与应急准备、监测与预警、应急处置、医疗救治、保障措施、监督措施、法律责任、附则等内容。

其中,预防与应急准备部分,对应急预案、应急演练、疾控建设、医防协同、应急储备、专家组织等进行规定。医疗救治部分,对救治体系、分类救治、中西医协同、隔离治疗、院感管理、生物安全等进行规定。此外,《条例》还明确了政府法律责任、部门法律责任、疾控机构法律责任、医疗机构法律责任、单位和个人责任等。

创新:

因地制宜突出四川特点

为了保障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处置中指挥体系畅通、各方责任明确、信息报送及时、风险研判精准,最大限度减少疫情对经济社会发展的影响,《条例》全面总结本次新冠肺炎疫情处置经验,突出四川特点、形成四川特色。

明确了我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领导指挥体系和四方责任。《条例》规定,我省要建立统一领导、分级负责、整体联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体制。要建立社会动员和群防群控工作机制,落实属地、部门、单位和个人四方责任。

明确了要强化三公(工)协同,落实联防联控群防群控。强化社区防控网格化管理,发挥基层社区、各类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的作用。建立公安、工信、公卫在预警监测、流调溯源、应急处置等环节的信息共享和协同机制,落实联防联控。

同时,《条例》提出,要建立公众报告渠道,明确信息发布机制,及时解决群众关心问题。加强个人信息保护,确保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获取、使用他人个人信息合法、安全,最大程度保护个人隐私。

此外,《条例》还明确,要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管理区域合作,实行信息共享、资源整合、重大应急措施联动。并要充分发挥中医药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救治中的作用,建立中西医联合会诊制度,完善中西医协同防治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