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周明华

 

“三岁女娃吃播,父母大人收割”让人痛心。“小网红”女孩佩琪引起社会关注,其父母在视频网站上发布的视频中称,仅3岁的佩琪体重已经达70斤。

 

尤为刺眼的是,佩琪的父母竟以“养猪”自诩,配发的字幕可以说字字扎心。诸如连续播报“两岁半都50斤”“马上突破100斤” “食量惊人”“几秒吃完”“超重”“狂饮一瓶饮料半只鸡一碗粉好厉害”等等,字不扯眼不发,话不夸张不说。不少网民纷纷质疑,佩琪父母为圈流量、博眼球,不顾孩子的身心健康,让孩子当“吃播”,将孩子喂成胖娃,为其健康埋下重大隐患。一波又一波的网民跟进声讨投诉,随后视频平台跟进查实,于上周对该视频账号进行了封号处理。

 

三岁幼童,远超同龄儿童的不正常体重,其身体也出现了一些其它不健康的信号。诸如佩琪的双腿疑似已经变形、走路显得有些不稳,东摇西晃的,眼睛明显变小,眼脸过胖,已开始影响到孩子的视力等等。而父母给佩琪吃的不是汉堡就是炸鸡,不是烤肉就是烤串,不是可乐就是泡面……这些被大家称作垃圾食品的高热量食品,天天大吃,日日开播,即便大人也难消化,何况是三岁娃童?

 

不管父母如何辩白,称孩子生下就有九斤,天生能吃,小佩琪胖成这样,身后摇晃的都是这对父母的监护失职、失责、失范和“利欲熏心”。这样的大人,不外乎是想站在互联网直播红利的风口,通过“儿童吃播”巴望能“一贴聚万粉、直播捞大金”。现在看来,钱没赚到还没啥大不了,但孩子健康却有被“吃垮”之险。而且,此举已经给佩琪的身体带来了隐患或伤害,甚至已经有变相虐待儿童嫌疑。利用孩子的懵懂无知,把她当成摇钱树,我们对此怎么批评都不过分,而且还需跟进深层次反思,究竟该如何阻断这种疯狂行为?

 

保护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是监护人最基本的法定监护职责,而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是核心权益,也是最重要的权益。佩琪父母过度“喂养”佩琪,靠佩琪的“能吃”圈流量,如此行为,显然不是一种正确的监护方式,是一种监护之恶。对此,当地社区、妇联、司法部门等应介入,及时查清问题,该干预干预,该教育教育,该追责追责。另外,为人父母者应坚决抵制此类恶行,网络平台、全社会都该保持警惕,把监管防范工作的端口充分前移,切实有效地保护儿童的身心健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