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罗之飏

近日,财政部、税务总局、科技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以下简称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

《公告》明确,科技型中小企业开展研发活动中实际发生的研发费用,未形成无形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规定据实扣除的基础上,自2022年1月1日起,再按照实际发生额的100%在税前加计扣除;形成无形资产的,自2022年1月1日起,按照无形资产成本的200%在税前摊销。此次公告发布以前,科技型中小企业享受到的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比例为75%,此次政策调整,将科技型中小企业加计扣除比例从75%提高到100%,有利于引导企业进一步加大研发投入力度。

据悉,为做好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成都市科学技术局日前发布《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我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事项网上申请办理的通知》,实行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网上办理,方便企业进行资料递交、自我评价、信息传递,实现“企业少跑腿,数据多跑路”,为企业减轻负担。

成都市科技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成都企业享受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优惠政策,按照“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执行即可,当主管税务机关对企业的研发项目有异议时,再向科技主管部门转请项目鉴定,同时通知企业备齐项目鉴定的所需资料。

具体来说,4月2日起,成都市企业收到税务机关的项目鉴定通知后,可登录“成都市科技项目申报系统”申请项目鉴定,实现项目鉴定“一网通办”,项目鉴定办理流程如下:

(成都市科学技术局供图)

更多详细申请鉴定的办理流程及具体操作步骤可参照市科技局官网发布的《成都市科学技术局关于我市企业研究开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项目鉴定事项网上申请办理的通知》。市科技局仅对税务机关存有异议并转请鉴定的研发项目进行鉴定,鉴定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