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在安岳县纪委监委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办公室内,纪检监察干部范松林正在梳理对县司法局开展“点题式”监督问题台账,这些问题将一一交办县司法局党组,督促按时按质进行整改,并对相关人员进行严肃处理。

这是安岳县纪委监委试点“点题式”监督工作的一个缩影。今年初,安岳县为进一步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切实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监督执纪职能,推动被监督部门由“被动接受”监督向“主动认领”转变,由“他律”向“自律”转变,实现派驻纪检监察组由“监督在后”向“防范在前”转变,由“泛化监督”向“精准监督”转变,在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先行先试开展“点题式”监督。

“探索试点‘点题式’监督,目的在于提高监督质效,努力解决同级监督难问题,更进一步推动主体责任、监督责任、‘一岗双责’贯通融合。”安岳县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文波介绍说,这是安岳县纪委监委促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协同发力的又一实招,有利于推动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点题式”监督点位是哪些?征求意见对象又是谁?安岳县在试点工作中明确由派驻纪检监察组向县人大机关、县政协机关、县委巡察办、县委政法委、相关社区、服务对象及试点单位县人民检察院、县司法局征求监督意见建议。

此外,同步强化“固定+自选”模式、在选择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执行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三重一大”事项等为固定监督事项的同时,还督促被监督单位主动开展廉政风险排查,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提出自选监督事项。由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对征集的监督事项进行梳理,汇总形成2022年度“点题式”监督“题库”,结合试点单位行业特点、廉政风险点,从监督“题库”中确定具体监督事项,研究制定“点题式”监督计划并反馈给试点单位,在一定范围内公布,确保对试点单位监督工作精准“命题”。

据了解,在“点题式”监督试点工作中,安岳县驻县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组综合化运用账务检查、案件评查、作风督查、受理信访等手段着力发现问题,建立“点题式”监督台账,并及时向驻在单位反馈监督情况,提出具体整改要求和时限,全过程跟进监督整改落实情况,做好“点题式”监督的后半篇文章。在此基础上,还进一步督促其单位党组有针对性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完善权力运行风险防控体系,持续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巩固监督成果,防止整改走过场。

据悉,试点工作开展以来,该纪检监察组对驻在单位开展“点题式”监督中,发现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廉洁风险防控、履行“一岗双责”不到位等问题13个,并督促责任单位限期整改、落细落实,健全完善《安岳县法律援助申请、办理实施细则》《安岳县司法局法律服务回访和群众投诉受理工作制度》等制度机制20余个。

“开展‘点题式’监督,既能够严防监督泛化,更能够强化被监督单位要强化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加强问题剖析探究,把系统性、顽固性、敏感性、突出性问题找准找实,推动面上倾向性、普遍性问题治理见真章、出实效。”安岳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下一步将推动派驻纪检监察组织深化“点题式”监督,更加凸显“派”的权威,“驻”的优势,“管”的作用,压实担好监督首职,推动驻在单位抓紧抓实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


李旭  吴双桂
信息来源:安岳县融媒体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