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以为‘四舍五入’收款方式不违法,吃一堑长一智,平时还是要多学法啊。”福建省厦门市某餐饮店负责人悔不当初。近日,该餐饮店因“反向抹零”收款,被当地市场监管部门罚款4148.41元。(3月11日新华网)
长期以来,商家一直沿用“四舍五入”的潜规则。厦门市某餐饮店因“反向抹零”的做法,被处以罚款4148.41元,或许不少人会觉得有点冤枉。笔者认为,“四舍五入”不能随意算,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一分一毫也不能侵占,该餐饮店“反向抹零”侵害消费者合法利益,就应该“零容忍”,被处罚一点也不冤。
在传统现金交易情形下,“四舍五入”主要是为了省去现金找零的麻烦,减少对账压力,而大多数消费者一般也不会为这几分钱较真,于是“反向抹零”的潜规则一直存在。现如今已进入移动支付时代,消费者通过微信、支付宝等移动支付方式付款,完全可以精确到分,根本不存在找零的麻烦和困难,没有必要再设定“四舍五入”规则。但是,不少商家仍在利用“反向抹零”潜规则来算计消费者,肆意侵占消费者的利益。
据市场监管部门查实,该餐饮店使用的收银系统采用“四舍五入”收款方式,即少于0.5元(不含)直接扣除零头,多于0.5元(含)将向上取整。“反向抹零”后,结账单上“优惠信息”下方“抹零”一栏数字为负数。如消费者就餐消费189.5元,将被“四舍五入”收取190元,多收了消费者5毛钱。可谓积少成多,通过“反向抹零”进账方式,商家日积月累就可以额外增加一笔可观的收入,而广大消费者的合法利益则受损。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明确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可见,“反向抹零”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与公平交易权。同时,也违反了《价格法》明码标价的规定,属于其中“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或者收取未标明的费用”的违法行为。当地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对餐饮店作出罚款4148.41元的行政处罚,以“零容忍”态度违法必究,保护了消费者合法利益,值得肯定和点赞。
笔者认为,“反向抹零”被罚是一堂普法课,也给商家敲响了警钟。“反向抹零”属于违法行为,如此算计消费者的利益,可能因小失大,既遭处罚丢了面子,其诚信和社会声誉度也会受到严重影响,最终得不偿失。商家应当从此案例中吸取教训,遵纪守法、规范经营,不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之事,从而构建公平公正的市场环境。(丁家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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