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发布互联网消费大数据“杀熟”问题调查结果。结果显示,82.44%受访者表示在网络购物过程中遭遇过大数据“杀熟”,76.85%受访者在在线旅游消费中遭遇过大数据“杀熟”,反映在网络外卖(66.96%)和网络打车(63.00%)消费过程中遭遇大数据“杀熟”的受访者均达到六成多。(北京青年报3月2日)
据了解,被誉为“大数据‘杀熟’克星”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于3月1日正式实施。北京消协同日公布上述调查结果,想必一方面是为了“敲山震虎”,为实施新规营造宣传氛围;另一方面,也能为下一步评估法规执行成效,提供参考性指标。毕竟,消费者的现实体验才是衡量法规质量的关键因素。
众所周知,大数据“杀熟”是少数网络平台利用算法优势,暗行“算法霸权”的薅羊毛行径。隐秘性、强制性、迷惑性与诱导性并存是其相对明显的特征。所以,若想消灭“算法霸权”,就得将“算法推荐”置于阳光之下,消除迷雾,让算法受到最全面细致的监督和管理。制定出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目的便在于此。
值得注意到,《互联网信息服务算法推荐管理规定》的征求意见稿早于2021年8月27日公布,而北京消协的这次调查则于2021年11月1日至11月11日展开。诚然,网民网友的体验感变化具有一定延迟性,可仍有如此之高的问题反馈观感,仍能反映出一些网络平台直面严法威吓的无知无畏。
可以预见,互联网经济的下半场必是算法竞争的“修罗场”。面向未来,恐怕仍有一些网络平台执着于利用算法歧视、算法压榨持续挖掘商业利益。铺开更浓烈的算法迷雾,在不经意间,迫使消费者受骗,劳动者受灾,无知观众受煽动。保护大众不被大数据“杀熟”,我们需要更具有前瞻性、精准性与敏感性的保护手段。
监测大数据“杀熟”还是得坚持末端体验为导向,鼓励有关部门多调查多访谈多接受网民网友的评估反馈,只要发现苗头就得一纠到底,确保推荐算法实现与主流价值观的动态对接。在数据采集方面,把好“最小化原则”的关口,避免算法推荐的恶性升级。通过消灭算法推荐服务的不良体验,为普罗大众提供更多更强烈的舒适感。(严奇)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