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房就难找到对象,没结婚就难买到合适的房子。今年2月,有网友在人民网地方领导留言板留言,建议西安市采用多元、积分等模式,将大龄单身人群纳为刚需,以缓解矛盾尖锐的购房选房市场。对此,西安市住建局回复了:会认真研判该建议。(《华商报》3月1日)

不可否认,在当下社会,“没房子难结婚”已成为阻碍不少青年男女成家的观念障碍。提供政策优惠,保障大龄单身青年优先购房,似乎是助力他们解决婚姻问题的好思路。可实际上,如何提供公共资源,我们既要讲究“按需分配”,也要讲究“公平分配”,为大龄单身青年打开口子,其实没有太多必要性。

首先,“刚需”指的是切实存在的刚性需求,有房与结婚并不构成直接关系。试问,倘若给大龄单身青年优先购房的权利,当他们有房之后就一定去结婚吗?除了大龄青年有婚姻需求,年轻群体就没有婚姻需求了吗?“大龄”概念又该如何界定,由谁界定呢?相对于已婚人群一家三口的住房生活需求,单身人群的购房求偶需求并不明确。

其次,大水漫灌难以实现既定目标。仅从观念上看,男方购房结婚的压力大于女方,个人条件弱的大于个人条件强的。以解决群体性婚姻问题为目标,面向大龄单身青年给予政策优惠,其结果往往是无婚恋压力的人群挤占大部分资源,真正需要买房结婚的人难以受惠。甚至,还可能造成一部分人为抢得优先权,假离婚或晚领证。

最后,在现代婚恋观中,我们一向讲究情感为先,而非物质为先,房子不应该成为婚姻的必需品。倘若将大龄单身人群纳为刚需,等于变相承认物质化的婚恋观,在舆论导向方面势必会给未婚人群造成一定的心理压力,并阻碍恋爱男女客观理性地看待婚姻关系。对解决青年男女婚恋问题来说,可能弊大于利。

当然针对少数人的求偶诉求,提供政策便利,我们可以以新婚大龄青年为主要帮助对象,在确定双方关系的基础上提供购房便利,避免资源分配不均,避免少数人钻空子。说到底,住房资源不是少数人群的求偶资源,婚姻问题终究是个人问题,大龄青年男女解决婚姻问题还是得立足于自身条件。(严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