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3月以来,白龙湖正式进入为期4月的禁渔期。青川县白龙湖保护发展中心积极贯彻落实《渔业法》和市县对禁渔工作的相关规定和要求,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和库区各乡镇经常开展白龙湖禁渔期专项执法行动。
加强宣传,营造良好禁渔氛围。利用广播、电视、横幅、船只喇叭、发宣传单等方式,广泛宣传禁渔政策。主动公开举报电话,充分发挥群众参与和社会监督的作用,夯实群众基础。截止目前,开展下乡普法宣传6次,媒体宣传报道2次,制作横幅4幅,印制张贴不干胶禁渔通告100余份,船只喇叭宣传60余小时,发放宣传单5000余份。
加强巡查,突出禁渔重点领域。在充分认识禁渔工作重要性、长期性和艰巨性有基础上,落实禁渔责任到人,组织协调县农业农村局渔政执法部门和库区乡镇,研判明确重点水域、重点时段、重点监管对象,对重点区域非法捕捞活动易发、高发水域和交界水域实行24小时高频次检查巡查、驻守检查,确保禁渔期不出现违法捕鱼行为,把禁渔管理和打击非法捕捞有机结合,相互促进共同推进。
加强执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组织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业农村局、白龙湖水上派出所、县海事处、库区乡镇安办等多部门开展常态化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禁渔期的执法力度,严厉整治禁渔期违法捕捞、运输、经营野生鱼和水生野生动物的行为,依法惩处严重破坏水生生物资源和生态环境的涉嫌犯罪行为。截止目前,联合执法共出动执法车辆12台,快艇100余次,执法人员150余人次,没收鱼杆10根,劝离游钓人员1300余人次,拆除违规搭建垂钓平台140余平方米。(张相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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