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大乡镇政府购买服务工作力度,提升基层治理水平,安居区“三举措”扎实推进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在保证服务质量的同时,提升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助力两项改革“后半篇”文章深入推进。
一是制度机制是保证。率先出台《遂宁市安居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包括决策管理、实施管理、服务绩效3类一级指标,7项二级指标、15项三级指标,设置了《目标评价表》《指标体系》和《报告格式》3张附表。重点明确购买主体对购买服务数量和质量、资金使用效益、受益群众满意度等方面进行指标量化。从制度上,健全了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机制,从制度实现了“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管理目标,从源头上保障了财政资金效益的有效发挥。全区镇(街道)政府购买服务共计实施涉及镇、街道16个,实施项目29个,整合财政资金986.55万元,已经拨付项目资金702.69万元。率先对全区4个部门(区民政局、区妇联、区教育体育局、区文化广电旅游局)、3个项目(儿童关爱服务类、校园安保类、送文化下乡类)等实施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工作,并按照我区制定的绩效考核办法设置了绩效评价指标,细化了《安居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绩效目标评价表》,量化了服务标准,为项目实施明确了目标和要求。
二是过程监管是重点。按照夯实乡镇公共服务基础,提升基层治理能力,解决基层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工作思路,区财政加强对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梳理,把握政策,在业务培训的同时,跟进项目开展,特别是对项目资金预算、整合、承接主体选择等关键环节,确保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扎实推进。项目实施后,及时组织部门开展目标绩效评价。在部门自评的基础上,我区委托第三方评价机构成都智囊财税咨询有限公司为期一个月,对已实施的儿童关爱服务、校园安保服务和送文化下乡项目开展了绩效评价工作。从评价反馈结果看,这些项目在决策管理、实施管理、项目绩效等方面均实现了考核目标,受益群众普遍反映较好,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得到了提升。其中,儿童关爱服务,完善了关爱服务网络,提升了关爱服务水平,带动了儿童福利事业的发展;校园安保服务切实提升了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防范能力和水平,保障学生、幼儿和教职员工的生命及财产安全,维护良好的校园治安环境;送文化下乡项目营造了浓厚的党史教育氛围,做到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三是结果运用是关键。从已实施项目的绩效评价结果来看,均未出现购买服务偏离合同目标现象,与未实施政府购买服务绩效评价相比,服务数量和质量均得到了提升,承接主体提供服务的主动性、积极性更高,实现了促进乡镇公共服务提质增效的目标,切实提高了基层群众的满意度。按照“先行先试,逐步推广”的思路,对尚在实施中及后期安排的项目,我区将进一步加强项目管理,严格按照绩效考核办法管理,按照绩效目标实施情况履行合同管理、资金拨付等职责,把好政府购买服务质量关。对绩效评价结果较好的承接主体,购买主体在下年度或下次购买服务采购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选购,区财政也将在下年度预算中对实施考核优秀部门预算项目在资金预算保障、资金拨付中优先安排,并根据购买主体总结的经验,在区内全面推广,由点到面,实现我区乡镇政府购买服务项目的深入推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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