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寇敏芳

日前,川报观察民情热线推出了《禁食野味后还能吃泡椒田鸡吗?7000万只青蛙卖不了怎么办?》报道,反映因青蛙养殖食用政策不明,对蛙农生产生活产生严重影响的情况,报道不仅引发广大网友热议,也引起相关部分和区县的重视。记者采访了解到,当前,蛙类养殖规模较大的县区已开展调研,并对农户养殖情况摸底,着手制定相关方案。

稿件发出后,本报发起了“你认为青蛙应该禁食禁售吗?”的意见调查。调查结果显示,超过9成的网友认为不应该禁食。其中,约有66.9%的网友认为没必要禁食,“都人工养殖几十年了”;还有约25.6%的网友喊出“吃货”的心声——认为“没有泡椒田鸡的餐桌是不完整的”;仅有3.3%的人认为青蛙应当禁食,“毕竟是‘三有动物’”;另有4.1%的人认为禁食与否无所谓。

记者带着网友的意见和蛙农的诉求,拨打了农业农村部咨询电话。此前,农业农村部发布了《国家畜禽遗传资源目录(征求意见稿)》,明确列入《目录》的动物,按照家畜家禽进行管理,可以用于食用等商业利用,并向全社会征求意见。记者询问,是否会将青蛙纳入水生野生动物“可食用”名单?农业农村部工作人员回答,青蛙目前属于林业部门管理,需要先从林业的管理中“移出”,农业部门才有可能管理。但是下一步是否会纳入,没有明确表态。

等待中的养殖户该何去何从?省林草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基本完成全省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的情况的摸底调查,并且多次与省农业农村厅对接,向国家有关部门汇报四川情况,下一步将指导各市州林草部门做好动物处置工作。

同时,记者了解到,我省一些青蛙养殖大县也已经采取新的措施。在西充,林业部门已经开始对养殖情况进行登记,为下一步决策提供依据。营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已经形成了初步的解决方案,正在向上级管理部门和县政府相关部门报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