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成栋 文露敏

青花椒,四川种植面积产量均位居全国第一,但企业却因为产品名称成了“被告”。

“简直荒唐。”12月24日晚,川观新闻记者拨通了四川省花椒产业促进会会长王明珏的手机。电话那头,王明珏仍然气愤不已。

日前,四川多家餐馆因招牌、菜品上含有“青花椒”三个字而被告上法庭。原告均是此前注册“青花椒”品牌的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在诸多业内人士看来,看似荒唐的事件,背后指向一个问题:农产品品牌建设等领域的短板。

现状:

四川是花椒第一大省,但大区域性品牌建设仍是短板

“四川花椒的种植面积和产量都位居全国第一。民间通常将花椒分为‘红花椒’和 ‘青花椒’两大类。前者,属于芸香科花椒亚属的花椒(种),因其果实成熟后为红色或暗紫红色,干果皮为淡红色至暗紫红色,故常统称为‘红花椒’;后者,属于芸香科崖椒亚属的竹叶花椒(种),其中变异类型通过人工培育出的栽培品种包括‘金阳青花椒’、‘九叶青’和‘藤椒’等,因其鲜果在商品采收期呈绿色,故常统称为‘青花椒’。而植物分类学上的青花椒则属于芸香科花椒属崖椒亚属的另一物种。”四川省植物工程研究院院长吴银明说。

“但没有全省性的商业品牌或者区域公共品牌。”川内某知名调味品企业负责人坦言,作为有名的“致富树”,青花椒较红花椒管理方便,且盛产期每亩年产值多在数千元。由此,过去十年,借助新一轮退耕还林和脱贫攻坚,四川花椒产业取得了长足发展。但这种发展,主要集中在种植环节,“主要是面积和产量上去了。”但在市场交易体系搭建、品牌打造等领域的表现,并不能与四川全国花椒第一大省地位相匹配。

不少花椒种植和加工企业坦言,四川的花椒品牌目前多数停留在以产出为主导的县(市、区)级层面。如“汉源花椒”、“平昌青花椒”“茂县花椒”等。

但放眼省外产区,多数已步入“区域公共品牌+企业自有品牌”之路。即,政府注册区域公共品牌并制定品牌使用办法和产品标准。企业的产品只要合格,即可无偿使用公共品牌。

“等于是人家的企业有双重保护,一层是公共品牌,保护的是大区域、大产地;一层是企业自己,保护的是自家产品。”一位不愿具名的青花椒销售商坦言,本次陷入“侵权”风波的企业,绝大部分是四川企业,原因正在于此,“其他产区它(上海万翠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根本不敢‘碰瓷’,因为人家品牌注册的比它早,而且是以政府推动的公用品牌形式存在的。”

比如,同样是种植青花椒,重庆江津区早在2004年便申请了国家地理标志产品,随后注册成功“江津花椒”并成为区域共用品牌。2019年11月,“江津花椒”上榜中国农业品牌目录。去年7月,“江津花椒”更是入选中欧地理标志第二批保护名单。

再例如,作为四川菜籽油的省级区域品牌“天府菜油”,2019年成功注册以来,已有10家企业获得授权使用,并引领川油产业在竞争激烈的油料市场占有一席之地。

呼吁:

除了维护企业正常权益,还要想办法给更多“川字号”农产品“上户口”

王明珏介绍,12月23日和24日,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分别联系全国花椒行业专家、全国各地花椒协会、律师、商标代理机构召开紧急电话会议,针对“侵权”事件进行讨论。初步得出的结论是:青花椒就是花椒的一个种类,也是属于公用名称,是恶意抢注商标行为。

王明珏介绍,目前四川省花椒产业发展促进会已开始向川内花椒企业提供法律帮助。

多位律师向记者表示,以将农产品种类名称注册成商标并采取“游击战”和“袭扰战”方式(反复起诉与撤诉,让被告方疲于应付)以试图逼迫其他企业就范(逼迫企业和解并赔偿),影响极坏。

不过,着眼未来,吴银明等人呼吁,应参照川茶的“天府龙芽”和川油的“天府菜油”已有省级区域公共品牌做法,打造更多包括花椒在内多个“川字号”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以避免“青花椒侵权”类似事件再次上演。

“四川是农业大省,多项农产品产量位居全国前列。比如,晚熟柑橘、红心猕猴桃等。”四川省社科院相关负责人表示,这意味着前述四川农产品是建立在区域内独特自然资源或产业资源的基础上,具备产品和资源优势,具备“上户口”——设立区域公共品牌——的条件。

不过,根据此前农业农村部等部委规定,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权益不应属于企业、集团和个人所有。“而且,我省的大部分涉农企业规模都不算大,也无法去管理这个区域公共品牌。”因此,业内人士呼吁,产地政府和相关部门加快品牌注册、设立并强化管理,既能引领“川字号”做大做强,也能维护企业和农户的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