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8日15时36分许,湖北省鄂州市王边村境内的大广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跨空匝道桥梁)发生侧翻事故。事故目前已造成4人死亡、8人受伤。事发时,有4辆汽车坠落,其中3辆为货车,最重的一辆大件运输货车达198吨。(12月19日 澎湃新闻)

发生在大广高速花湖互通D匝道侧翻事故,致使4人死亡、8人受伤。事故是惨痛的,教训更应该是深刻的。这一起事故背后,总能找到众多致使因素的累加,找到一个又一个环节的“失守”,让人深刻认识到,安全事故从来不是一个偶发事件,而是存在必然性失守因素,才会导致事故发生。

从这起匝道侧翻事故来看,有诸多环节失守:货车办理的大件运输许可手续只限于陕西至河南交界处,但司机存在“报短跑长”的问题;在湖北境内,只办理了99吨的许可手续;在驶入匝道时,因为匝道清理作业设置路障,货车又未在匝道中间路线行驶,再遇上独墩桥梁这个“致命”问题,诸多因素的叠加,导致了匝道侧翻4死8伤事故的发生。

大广花湖互通D匝道侧翻事故,类似的案件已有发生。2012年8月24日凌晨5点30分许,黑龙江哈尔滨阳明滩大桥引桥发生坍塌,四辆大型货车坠桥,致使3人死亡5人受伤;2019年10月10日18时10分左右,江苏无锡312国道往上海方向K135处、锡港路上跨桥出现桥面侧翻……“从2007年到2019年,12年间我国发生7起独柱墩桥事故”,但这并没有引起有关方面的警惕。桥梁的设计有没有问题,在7起事故后,业界和公众都有过讨论,但却一直没有真正的结论,也没有对独墩柱设计进行完善。

超载车辆,能够一路从陕西经河南到湖北,在日常巡查中,也未对超大超重超载问题巡查到位,一个环节失守,另一个环节并没有补充到位,堵住事故车辆继续朝着事故发生的漏洞。

还有,倘若大广高速花湖D段作业当中,能够进一步严格管控车辆行驶,要求车辆在规定路线进行行驶,但是,作业路面也没有进行严格管控,最终压上了匝道的最后一根“稻草”。

任何事情都不容得假设。诸多环节的一环加一环的失守,让超载车辆最终压翻了匝道。究竟什么原因是主因,什么原因是次因素,一共涉及哪些因素,需要在这次事故后,痛定思痛、彻底反思、有效整改。

高速匝道侧翻事故再次以血淋淋的教训告诉世人,任何事故背后,都可能是诸多因素累加的结果,需要从全链条、全流程对事故隐患进行梳理、封堵,而不是只抓住某个惯常思维认定的因素,要抓住全局因素进行整治,更要抓住主要因素进行整治,否则,类似事件还可能再次发生。(张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