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明是家餐饮店,为博人眼球乱起名,挂出“庐阳区喝酒散扯研究所”的广告牌,让人匪夷所思。12月6日,合肥市庐阳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线索依法对位于上城国际樱花苑103商铺一悬挂“庐阳区喝酒散扯研究所”的单位进行严肃处理。(12月8日《市场星报》)

该单位持有的营业执照字号名称为合肥市庐阳区黄海峰餐饮店,但其却在经营场所悬挂“庐阳区喝酒散扯研究所”的招牌,其行为,有违社会公序良俗,涉嫌违反广告法相关规定。其醉翁之意不在研究,而在玩噱头,真让人匪夷所思。

实际上,类似的情况近年在广西南宁、四川成都、山东济南、云南景谷、黑龙江哈尔滨等地都曾出现过。去年6月,广西南宁在一家店门口出现了“喝酒技术人才培训”的招律师称:各种或真或假的喝酒培训或研究组织和机构,都是不靠谱的,甚至已涉嫌违法违规。

所谓的“庐阳区喝酒散扯研究所”只是让顾客有一种好奇感。说到底,这种喝酒散扯研究,研究之意不在于研究,而是为了博眼球,是为了钱,通过炒作吸引更多的消费者。这种所谓的“研究所”既没有资质,也没有这方面的人才,更没有设备设施,也没有真正进行研究。之所以挂出“喝酒散扯研究所”的招牌,实际上就是为了给来这里吃饭喝酒的顾客增加一点娱乐气氛和谈资,吸引一些网红打卡拍照,吸引一些比较喜欢和爱好喝酒散扯的人来这里吃饭,也就是说,挂这块“喝酒散扯研究所”的招牌,是为了吸引更多顾客过来喝酒。

依据国务院颁发的《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有关规定,各种或真或假的喝酒研究机构,不仅不靠谱而且已涉嫌违法违规。因为这些“研究所”连登记许可都过不了,不可能办理营业许可证,更别提开展研究活动了。例如:山东省民政厅曾经将山东喝酒技术培训中心、莱芜喝酒人才培训基地、济南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中国喝不醉研究学院德州分院等八家与“喝酒培训和研究”相关的组织,定性为“非法社会组织”,进行取缔。同时,由于“喝酒培训基地或研究所”宣扬低俗酒文化,违反《广告法》和公序良俗,按照我国《广告法》的规定,酒类广告它是不得含有诱导、宣传无节制饮酒的,因此是违法的,必须依法取缔。

之所以出现这类违法违规的“喝酒散扯研究所”,关键是有关部门对这类基地处罚不力。例如:哈尔滨一家店悬挂“喝酒人才培训基地”招牌,受到的处罚仅是罚款500元,济南一龙虾店悬挂“喝酒人才培训中心”,受到的处分是移除标牌。由于处罚太轻,从而使这类“喝酒研究所或者喝酒人才培训基地”不考虑后果,越来越多地冒出来。其实,酒量这东西更多是与生俱来,有人千杯不醉,也有人一杯就倒,这个更多与个体的差异性有关。更专业的说法是与喝酒人肝脏释放酶的能力有关,酒量大的人是因为体内酶多所以不易醉,这个任你怎么培训和研究,肝脏也不会按你的思路去运行。所以,通过培训或者研究能提高人的酒量,肯定是没影的事,只当笑话听听而已。

饮酒莫逞强,喝酒莫贪杯,健康是第一。“喝酒研究或者培训”说到底,都是强调喝酒技能对于职场与人生的硬通货效用。在健康中国战略视野之下,任何鼓吹“喝酒能力”或者“喝酒人才”的行为,恐怕都是荒诞不经而百害无益的。喝酒有害健康,喝酒伤人的铁律。说到底,所谓的“喝酒散扯研究所”,不过是商家以此发财的噱头,更是异化酒桌文化的别有用心,必须露头就打。(胡建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