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9日,黑龙江佳木斯一则女儿殴打年迈母亲的视频在网上热传,引发众多网友愤怒。上游新闻记者采访了解到,打人者为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工作人员王某。目前,打人女子已被警方行政拘留15天并罚款1000元,打人原因还在调查中。同时,纪检监察机关已对其立案审查。(11月29日 上游新闻)
不顾现场人员劝阻,多次推搡老人,并殴打头部和扇耳光,并斥责母亲“把字给我签上”,女儿如此殴打母亲,真的让人寒心与愤怒。据悉,这名女子是佳木斯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的工作人员。知情人称,女子想要母亲交出存款和工资卡,母亲没同意,就遭到了女儿的殴打。
孝道是我们的传统美德。虽然我们还不知道前因后果,也没有看到事件的全貌,但这名女子的做法,真的触碰到了做人的底线。父母把孩子抚养成人,经历了无限的坎坷,感恩父母是每一个人都应有的道德自觉。然而,让我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在这个崇尚尊老敬老的社会,竟然出现了殴打母亲的丑恶现象;更不可思议的是,殴打年迈母亲的竟然是公务员!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善待老人不仅是为人底线,也是为子女做好榜样。殴打老人触犯法律,也违背社会公德和家庭美德;更何况,你是一名公务员。显然,公务员是社会管理者,也应当是社会的示范和表率,公共道德的基石。所以,公务员代表了政府形象,被公众赋予了更高的道德期许,更应走在倡导尊老敬老的前列。然而,这名女公务员不能引领孝道也就罢了,居然还殴打年迈的母亲,是可忍孰不可忍?
公务员殴打自己的母亲,这种行为既无法又无德,当事人必须受到惩罚。目前,公安部门已经对该女子作出了拘留15天和罚款1000元的行政处罚;同时,当地纪检监察机关也介入了调查。但即便如此,依然不能平复舆论的怒火。再者,大家还担心:仅靠舆论监督和行政处罚,能让虐待老人的女子悔改吗?恐怕未必——如果她真的顾及脸面,怎么能对自己年迈的母亲下手?怎么连续掌掴老人的脸?
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也应是尊老爱幼的先锋,为社会作出表率。早在2014年,陕西省就已经作出了这样的规定:政府公职人员如果不履行赡养义务、抚养义务,虐待老年人或者实施家庭暴力,情节严重者给予撤职或者开除处分。
其实,除了陕西省的规定之外,《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中也作出过明确规定,“如果行政机关公务员不尽孝道,拒不承担赡养等义务,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将受到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等处分,情节严重的将被开除”。
公务员掌掴母亲,是一种极坏的示范,如果造成了恶劣的社会影响,就应当像陕西省那样开除公职。全国各省也应效仿陕西,出台如此严肃处罚的措施。公务员队伍中出现了对父母家暴的败类,政府若不清理门户,则恶劣影响难以消除。所以,公务员掌掴母亲,就应以开除公职来惩戒,以儆效尤。(黄齐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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