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今年6月1日三孩政策落地起,作为配套支持措施的育儿假就被各地视为发挥政策动能的关键工具。近日,多地推出育儿假政策,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道路上大步迈进。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育儿假并非只针对女性,男性也有了休假的资格。在此基础上,专家认为,应尽快立法让育儿假政策落实见效。(11月18日《中国商报》)

作为三孩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育儿假能否落实是关键。目前,已有14个省份在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中增设了育儿假,大多提出3周岁以下幼儿家庭,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笔者认为,育儿假保落实才是真福利,如果假期仅停留在纸上,没有相应保障落实举措,最终就可能沦为中看不中用的“伪福利”。

2019年5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试行育儿假,这一新型假期开始走入大众视野。今年6月8日,国务院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也提出,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由此可见,育儿假有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望成为惠及更多生育家庭的带薪假期。在当前三孩政策下,公众也渴望这一惠民假期能够尽快实行。

然而,育儿假仅是一项鼓励性的政策,并没有什么强制性,从现实操作和可行性来看,能否真正落实下去,恐怕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试想,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其经营状况不佳,实行育儿假所带来的经济成本,究竟由谁来买单?如果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将会相应增加企业负担,从节约成本和保生存的角度考虑,不落实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这些企业便会拒绝落实育儿假,让育儿假沦为纸上的“伪福利”。近年来,许多地方曾纷纷推出的子女陪护假、陪产假等鼓励性惠民假期,大都因为没有保落实的措施,最终都成了一纸空文。

育儿假带来的成本,由企业全部负担显然是不现实的,也容易让育儿假“胎死腹中”,无法真正落实。如果育儿假不会损害企业的利益,企业才可能会有较高的积极性。因此,政府部门有必要出台保落实举措,比如政府财政可以分担一部分生育成本,除了减免税费外,还应当考虑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补偿企业因育儿假而增加的用工成本;此外,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筹措生育基金,再分摊一部分生育成本。这样,企业给职工放育儿假,不仅不会增加用工成本,甚至因减免税费和财政补贴,还节约了用工成本,企业无疑会主动落实这项惠民假期。

小假期,大民生。期待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让育儿假成为像产假一样的强制性假期,让生育家庭都能依法享受育儿假,同时,依法保障好相关各方权益,让企业不至于“吃亏”。只有解决好了职工福利和企业利益冲突之间的矛盾,才会皆大欢喜,育儿假才能真正成为惠民的福利假期。(丁家发)

自今年6月1日三孩政策落地起,作为配套支持措施的育儿假就被各地视为发挥政策动能的关键工具。近日,多地推出育儿假政策,在建设生育友好型社会的道路上大步迈进。值得一提的是,此次育儿假并非只针对女性,男性也有了休假的资格。在此基础上,专家认为,应尽快立法让育儿假政策落实见效。(11月18日《中国商报》)

作为三孩政策的配套支持措施,育儿假能否落实是关键。目前,已有14个省份在当地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修改中增设了育儿假,大多提出3周岁以下幼儿家庭,夫妻双方每年各有10天育儿假。笔者认为,育儿假保落实才是真福利,如果假期仅停留在纸上,没有相应保障落实举措,最终就可能沦为中看不中用的“伪福利”。

2019年5月,国务院在《关于促进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中提出鼓励试行育儿假,这一新型假期开始走入大众视野。今年6月8日,国务院印发《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加强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也提出,在“强化家庭监护责任”方面,完善家庭监护支持政策,要求全面落实产假等生育类假期制度和哺乳时间相关规定,鼓励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开展育儿假试点。由此可见,育儿假有国家政策的大力支持,有望成为惠及更多生育家庭的带薪假期。在当前三孩政策下,公众也渴望这一惠民假期能够尽快实行。

然而,育儿假仅是一项鼓励性的政策,并没有什么强制性,从现实操作和可行性来看,能否真正落实下去,恐怕还是一个大大的问号。试想,企业特别是一些中小民营企业,其经营状况不佳,实行育儿假所带来的经济成本,究竟由谁来买单?如果完全由企业自己承担,将会相应增加企业负担,从节约成本和保生存的角度考虑,不落实也不会受到任何处罚,这些企业便会拒绝落实育儿假,让育儿假沦为纸上的“伪福利”。近年来,许多地方曾纷纷推出的子女陪护假、陪产假等鼓励性惠民假期,大都因为没有保落实的措施,最终都成了一纸空文。

育儿假带来的成本,由企业全部负担显然是不现实的,也容易让育儿假“胎死腹中”,无法真正落实。如果育儿假不会损害企业的利益,企业才可能会有较高的积极性。因此,政府部门有必要出台保落实举措,比如政府财政可以分担一部分生育成本,除了减免税费外,还应当考虑直接给予财政补贴等方式,补偿企业因育儿假而增加的用工成本;此外,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筹措生育基金,再分摊一部分生育成本。这样,企业给职工放育儿假,不仅不会增加用工成本,甚至因减免税费和财政补贴,还节约了用工成本,企业无疑会主动落实这项惠民假期。

小假期,大民生。期待加强顶层设计,通过国家立法形式,让育儿假成为像产假一样的强制性假期,让生育家庭都能依法享受育儿假,同时,依法保障好相关各方权益,让企业不至于“吃亏”。只有解决好了职工福利和企业利益冲突之间的矛盾,才会皆大欢喜,育儿假才能真正成为惠民的福利假期。(丁家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