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了六个月的网友今天终于要见面了,他说他工作是搞土建的,平时穿得有点随意,这一刻他一直在找我,我要下去见他吗?”日前,浙江绍兴一女子编发了如上文字,配的是史先生过马路的画面,难道,他就是女子的网友?事实上,俩人从未有过任何交集,女子拍拍视频、编编故事,史先生可倒了霉,老婆、儿子看到后和他大吵一架。女子黄某因诽谤他人的行为,被公安机关处以罚款500元的行政处罚。(11月8日 澎湃新闻)

两个没有任何交集的人,却因为一段视频“纠葛”在了一起。拍摄者黄女士称,不就是一个路人甲吗?视频拍一下他能咋?可是,黄女士自认为的“无心之过”,却给史先生带了麻烦,因为她的短视频配文——他是我聊了6个月的网友。史先生的老婆孩子看到,与他大吵一架,和谐的家庭蒙上一层阴影。

你站在桥上看风景,看风景的人在楼上看你;谁都可以成为别人眼里的风景,谁都可能会成为别人短视频里的素材。然而,你拍的短视频表达了什么意图?传递了什么信息?这些都会影响到视频里的人。有些人拍短视频,配上一些吸引眼球的文字,意在达到增加流量的目的。可是,你如此地捕风捉影、无中生有,可曾考虑到路人甲的感受?可曾想到会产生什么样的后果?

很多人拍视频喜欢就地取材、信手拈来,这本无可厚非。不过,你别以为他(她)只是你视频里的路人甲,也有可能成为你对簿公堂的原告。现在的短视频普通,其推送的算法逻辑是:把视频(或新闻)推送给存在接近性的浏览者,比如地理、心理、利益、年龄等因素相接近的人。再加上热点视频的几何量级传播,所以,这段视频很有可能传送到“路人甲”的亲人、同事、朋友、家人的面前。

事实上,你拍视频就已经涉嫌侵犯他人的肖像权。如果你再在视频里杜撰点什么,或者含沙射影地表达了什么,其他网友靠有限的信息,进行主观臆测,键盘评论,评头论足,就会影响“路人甲”的平静生活,乃至违反法律。黄女士把史先生摄入自己的视频,还配上网恋情人的字样,给史先生的生活带来影响,最终被警方处于500元罚款,也是咎由自取。

随意拍摄视频,随意编造“剧情”,吸引眼球,赚取流量,这样的套路很常见。“女子取快递被造谣出轨”,就属于其中的典型;现在,黄女士被处罚,又是一例。公众为何支持警方处罚?为何吐槽黄女士活该?就是因为我们生活中的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造谣者视频里的“路人甲”。他们轻拍快门,肆意拍摄,对路人进行“镜头侵犯”、“影像骚扰”,却丝毫不考虑后果,给别人增添了不必要的麻烦,难道不该处罚或惩戒吗?

你也有拍摄得洒脱,但没有造谣的自由。因此,大家必须管好自己的手机,认真雕琢视频的素材,推敲自己拍摄的“路人甲”和配文的关联,别把自己送上法律与道义的审判台。(黄齐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