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一位在局机关工作的朋友相告,前不久,他所在局机关开了一天的会议,上午从八点半开到了下午一点多钟,下午又从两点钟开到了晚上近七点钟,许多与会者怨言四起,有的甚至直言:“不按时散会”不也是一种“官场病”吗?

按照惯例,会议组织方会前往往都要下发会议通知,通知上也一般会注明会议的时间、地点、主题等,但至于散会的时间却很少有明确的规定。于是,有的领导便不受会议时间限制,东拉西扯,想讲到什么时候就讲到什么时候,想何时结束会议就何时结束会议,致使“不按时散会”成了很多会议的一种“常态”现象。

其实,会议散会时间难以明确规定,病根在于领导。许多经常参加会议的同志都有这样的切身感受,那就是几点开会是知道的,但至于什么时间散会,恐怕没有一个人能够预知,这就要取决于主席台上的领导了。如果领导那天“诗兴大发”,恐怕没有一两个小时会议是难以结束的,加之有些会议要安排大大小小的领导三五个,而且都要求“指示”一下,那会议时间没有三四个小时,恐怕是不够的。有些领导还潜意识里认为,会议不长不算叫开会。于是乎,原本一个领导发言就够了,硬是要特邀几位领导再“讲几句”;原本半个小时就能落实工作的会议,硬是要两三个小时,甚至一整天才得以落实。这也难怪“按时散会”在很多地方难以明确了。

笔者以为,下发会议通知时,既然定下了“开会时间”,那就得同时也定下“散会时间”,这才是一种务实的工作作风,也才是一种“好会风”。因为明确了“散会时间”,主席台上的领导就不会随意“诗兴大发”,东拉西扯,讲话就会切中主题,能简就简,能短就短;同时,会议主办方也会根据会议实际,不会多邀请无关领导来“陪会”,甚至有事无事,有关无关都要“讲几句”。这样,会议就能开得简捷、开得到位。与会者也会心无旁骛地专心听会,而不会出现迟到、早退现象,甚至开起会来就玩手机或打瞌睡等歪风。

眼下,中央大兴会议务实之风,明确要求各地要“开短会”,甚至是“多会合一”,其目的就是要求各地不要把宝贵的时间浪费在冗长拖沓的会议上,而应把精力集中放在工作中,放在为民服务上。

因此,笔者以为,各地很有必要对“不按时散会”这种官场病来一次“大诊治”,既要严格整治“以会议代替工作落实”的不良工作作风,又要给会议定时间、定长短,严防“不按时散会”成为一种“官场病”。(叶金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