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酒店厨师长因平时爱说“黄段子”,被女同事以遭受其性骚扰为由诉至法院。小吕是一家酒店后厨的员工,她到法院起诉称,自己在工作期间长期遭受厨师长杜某讲“黄段子”骚扰,产生精神焦虑、抑郁等严重后果,因而请求法院判决杜某赔偿其医疗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经审理,一审法院判决杜某赔偿小吕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杜某不服上诉。今年5月,二审法院维持原判。(10月21日《工人日报》)
在现实生活中,开开玩笑、讲讲“黄段子”一般比较常见,此现象可以活跃气氛,只要不过分,别人也不反感,本也无可厚非。这名酒店厨师长因平时爱说“黄段子”,女同事不堪其扰将他告上法院,似乎是小题大做,而法院最终判定厨师长构成性骚扰,赔偿女同事精神损害抚慰金5000元,这到底冤不冤呢?在本案中,厨师长讲“黄段子”,显然违背了女同事的意愿,对女同事造成了一定的精神伤害,因而其被判赔偿属于咎由自取,一点不冤。
我国《民法典》第1010条规定,违背他人意愿,以言语、文字、图像、肢体行为等方式对他人实施性骚扰的,受害人有权依法请求行为人承担民事责任。由此可见,《民法典》不仅以立法的形式,明确了性骚扰的定义,并规定言语上的骚扰也会构成性骚扰,从根本上解决了性骚扰定义模糊而造成的认定难问题。也就是说,通过低级庸俗有关性话题的言语挑逗他人,一旦“违背了他人意愿”,尽管没有肢体上的任何接触,同样也会构成法律意义上的性骚扰行为。
本案中,厨师长在工作期间,对女同事小吕讲一些不堪入耳的“黄段子”,让小吕感到难堪,其具有主观上的故意性。厨师长辩解自己只是开玩笑,“人多时我可能说过黄段子”,并不认为自己构成了性骚扰。但这样的辩解苍白无力,用“黄段子”对女性开玩笑,其本身就是对女性的一种不尊重。开玩笑讲“黄段子”,也要注意场合、把握分寸。如果对方不介意,甚至还相互讲“黄段子”取乐,当然不会构成性骚扰。然而,厨师长讲“黄段子”违背了女同事意愿,导致女同事不堪忍受,并产生了精神焦虑和抑郁。因此,法院将厨师长侵犯原告人格尊严的行为界定为性骚扰,并判决赔偿原告精神抚慰金5000元,可谓合情合法。
据2020年《中国职场性骚扰调查报告》显示,有超过60%的受访者表示经历过职场性骚扰,职场性骚扰往往来自雇主、上司、同事、客户等“熟人”,其中70%的受访者选择沉默。但沉默往往导致更严重的身心损伤。小吕在遭遇厨师长骚扰后,敢于拿起法律武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作出了一个很好的示范,值得点赞。本案颠覆了许多人的认知,也是一次普法教育课,警示人们开玩笑一定要掌握分寸,千万不能图口舌之快,对他人构成性骚扰。只要受害者打官司维权,开玩笑讲“黄段子”者必败无疑,不仅构成违法还要赔偿,最终得不偿失。
此外,用人单位具有预防和制止性骚扰的强制义务,应当落实具体措施,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要完善防治性骚扰发生的内部机制,在规章制度中明确规定禁止性骚扰,畅通投诉举报通道,严格处罚机制,加强对职工反性骚扰的培训教育,将职场性骚扰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切实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丁家发)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