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刘春华

12月8日,记者从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了解到,宜宾高县欠薪事件处理有了最新进展,涉事企业被立案查处、金融机构被责令整改、担保机构被查处。

记者了解到,涉事企业的处理情况包括:

开发商高县天诚置业有限公司。因该公司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和工程款分账管理落实不到位,向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拨付工资款项不及时,涉嫌违法违规,由劳动监察等部门予以立案查处。

总承包商中基港航建设有限公司,存在不据实办理农民工工资卡,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冒领挪用农民工工资,没有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没有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没有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由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予以立案查处。

总承包商高县吉安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存在没有据实办理农民工工资卡,利用他人身份信息冒领挪用农民工工资,没有落实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规定,没有对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进行有效监督管理,未按月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由劳动监察部门、建设行政主管等部门予以立案查处。

自贡市南晓劳务输出有限公司未履行委托总包直发工资职责,没有按规定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拒绝按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问题,由劳动监察等部门予以立案查处。

宜宾市商业银行高县支行对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不到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工行高县支行对农民工工资专户监管不到位,由行业主管部门责令整改。

宜宾合创非融资性担保有限公司落实农民工工资管理制度不到位,没有履行担保义务的问题,由金融监管部门予以查处。

12月2日,人民日报报道高县农民工欠薪事件后,引起人社部、省政府高度重视,当天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派出由省人社厅、省住建厅相关人员组成的工作组,迅速赶赴高县核查情况,督导问题解决。宜宾市委、市政府和高县县委、县政府也成立专项工作组,严肃调查处理报道所反映的问题。

12月4日,高县县委县政府就调查情况作出通报,经调查共拖欠207名农民工工资287.4998万元。导致涉欠薪事件中农民工的部分工资未能按月足额发放,是由于原总承包商挪用农民工工资和政府相关部门没有主动作为、监管不力。

针对存在的问题,高县县委、县政府组成的专项工作组、督查组在对龙湾国际楼盘项目开展全面深入调查和整改的同时,同步启动追责问责机制。对高县人社局、高县住建局、高县农民工服务中心等部门存在的群众观念淡漠、对农民工权益保护重视不够、作风不实等突出问题开展深入调查,依纪依规严肃处理。同时,组成联合调查组,依法对相关企业涉嫌违规违法行为进行立案调查。

目前,高县纪委监委已经对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副局长张逊、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建筑业管理股股长刘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原副局长(协助分管)赵建明、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劳动监察股股长何荣方、县农民工服务中心权益保障股股长胡林5名人员立案调查;对县农民工服务中心主任谭清敏、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副主任彭阳松、县住房城乡建设和城镇管理局局长胡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刘正良4名人员诫勉谈话。高县县人社局、县住建城管局、县农民工服务中心向高县县委、县政府作出书面检查。

省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人士介绍,按照全国统一部署,我省正在以工程建设领域和劳动密集型加工制造等行业为重点,开展根治欠薪冬季攻坚行动,对欠薪违法行为依法依规给予惩戒和打,实现春节前农民工工资基本无拖欠,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