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代强



我省局部区域野猪数量超过了环境容量,不仅造成农作物损失,还威胁群众人身安全。今年5月,国家林草局将我省列为全国14个野猪危害综合试点省区之一;7月,我省在青川、朝天、北川、通江等4县区启动野猪致害防控试点,主要试点内容包括组建猎捕队伍、开展科学猎捕活动。


然而,受多种因素制约,野猪致害防控试点遭遇“卡壳”<<<点击查看此前报道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冉江洪:

野猪猎捕势在必行,要抓紧有利时机科学有序推进

“任何一种野生动物种群无序发展壮大,都可能成为一种灾难,更何况是凶狠无比的野猪。” 四川大学生命科学学院教授、四川省野生动植物保护协会会长冉江洪等专家表示,野猪猎捕势在必行,要抓紧有利时机,科学有序推进。“湖南、江西、福建等地具有相对成熟的野猪猎捕经验,可以学习借鉴。”

在金川县拍到的野猪。(刘洋供图,资料图片


基层林业部门感叹,目前单靠林业系统的力量,很难推动野猪猎捕这项涉及多个领域和多个部门的综合工程。建议进一步提高站位,由省级政府统筹调度,加大资金投入支持力度,安排部署林业、公安、财政等部门联合行动,信息互通,机制共建,完善制度顶层设计,层层传导责任压力,让部门间沟通协调配合更加顺畅。

省林科院调研员刘洋:

申请特事特办,解决枪支配置手续办理问题

针对枪支配置手续难办理难题,省林科院调研员刘洋建议,在省级政府协调下,省林草局和省公安厅积极对接协商,申请特事特办,采取行业申报的方式,尽快为相关县区办理枪支配置手续和合法持枪资格。同时要做好枪支使用监管,确保安全。

针对组建猎捕队难题,刘洋提出,可探索军(警)民合作、市场化等多股力量参与的猎捕方式。“在国外,可安排狙击步枪,乘坐直升机猎捕野猪。”

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站站长顾海军:

建议将野猪致害伤人上升为国家灾害,必要时可动用森林公安等军警力量参与猎捕

省野生动物资源调查保护站站长顾海军说,部队和公安有枪但没有捕猎职责职能,建议将野猪致害伤人上升为国家灾害,必要时可动用森林公安等军警力量参与猎捕。

“可尝试由林业部门下达猎捕指标,委托特警、狙击手,配合老猎人共同开展猎捕活动。还可结合打靶训练开展猎捕,一举多得。”顾海军说。

针对野猪保护规定条款复杂、猎捕手续繁琐难题,专家提出,可以探索更加灵活的政策措施。“按规定,野猪闯入人类生活区域不能擅自猎捕,这让群众十分被动,可划出一个界限,明确野猪过界后群众采取的猎捕措施免责。猎捕到的野猪虽不能食用,但可探索移交市场、科研等领域处置模式,节约猎捕成本。”


在新龙县拍到的野猪。(刘洋供图,资料图片


另一方面,省林草局相关部门人员表示:“今年既然在开展野猪猎捕试点,省林草局就没有再给市州确定猎捕限额,我认为试点县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猎捕。不过,有些市州林业部门还是按照过去的要求和程序严格执行,导致情况不理想。建议试点县区的市州林业部门今年就不必再对野猪猎捕指标进行限制了,试点就是要探新路。”

业内专家还提醒,猎捕野猪的最终目的是种群调控,因此不是简单的猎捕,而要考虑猎捕雄性还是雌性、猎捕年老的还是年幼的等等很多细节。种群调控治标治本,对人、动物和整个生态环境都有好处。但从前期调查,到后期执行猎捕措施,都需要人力物力财力支持,需要有更具体的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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