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吉南 川报观察记者 付真卿

记者7月23日从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获悉,7月21日,民警在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轻型货车在遂资眉高速上倒车。民警赶往现场对该车辆进行检查时发现,该车并未按规定购买交强险。在检查过程中,货车司机还拿出钱来试图贿赂现场民警。

7月21日上午8时,四川高速交警四支队六大队民警开展视频巡查时发现,一轻型货车在经过遂资眉高速公路修文互通立交二百多米时,突然开始倒车。旁边不时有车辆飞驰而过,情况十分危急。民警见状立即通知修文收费站关闭出站口,禁止该车下站,并迅速出警赶往现场。

民警到达现场后发现一银色轻型仓栅式货车停在收费站口,车牌号为川TRV171,车上载有货物。民警随即引导该车驶出站外。在民警检查过程中,驾驶员并不配合民警的询问,而是不停鞠躬说着“谢谢”,还掏出几百元钱递给民警。经查,该车还存在未按规定购买第三者责任险行为。

民警进一步询问发现,驾驶员确某为甘孜人,当天早上5点从康定出发,前往成都送货。开车途中,一不留神错过了路口,就贪图方便,在高速公路倒车出站。

随后,六大队民警协助车主对车上的货物进行了转运。

按照相关法律规定,确某因实施在高速公路上倒车、不按规定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险的违法行为,将被处以扣除12分,罚款2100元,扣留机动车的处罚。

高速交警提醒:

1、高速上倒车,小车司机将被罚款200元、扣12分;大型货车和客车司机不仅要被罚200、扣12分,驾照还要降级。

2、通常情况下,高速公路上相隔十几公里就会有一个出口,如果错过,就继续行驶寻找下一出口,切勿冒险在高速上倒车。

(图片由高速交警四支队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