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袁婧
4月27日,四川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地方志办就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联合发出通知,在全省三级公共图书馆设立地方志阅览室或专柜、专架,开展读志用志活动。
通知指出,地方志是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弘扬优秀文化传统的重要载体。“盛世修志,贵在致用”。在全省开展地方志进公共图书馆活动,目的是更好地发挥地方志“存史、育人、资政”功能,深化方志“六进”活动,方便社会公众阅读地方志书,真正实现“修志为用”,彰显地方志的独特魅力和社会价值,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服务人民群众。
通知明确,省地方志办将在2016年向四川省图书馆,各市(州)、县(市、区)公共图书馆赠送第一轮《四川省志》基础上,向全省三级公共图书馆赠送第二轮《四川省志》和近年新出版的其他志书、年鉴、地情书及旧志整理成果。
通知要求,各级地方志部门要积极主动向四川省图书馆赠送当地编纂出版的地方志、年鉴、地情书等。同时,积极与当地公共图书馆联系对接,按公共图书馆收藏和开放阅读的需求数量,赠送当地编纂出版的地方志、年鉴、地情书等。相邻地区地方志机构,可向相邻地区公共图书馆赠送上述图书。以后年度新增出版的图书,及时向当地公共图书馆或相邻地区公共图书馆补充赠送。
四川省图书馆和各地公共图书馆要充分认识地方志书的重要作用,积极与当地及相邻地区地方志部门配合,提出需求清单,做好接收省地方志办及各级地方志机构捐赠地方志书的工作。同时清理库存的地方志类图书,与新接收的地方志类图书一起,开辟地方志阅览室或专架、专柜,做好地方志类图书的收集、接收、管理和宣传、开放、使用。四川省图书馆要做好示范和指导各地公共图书馆建立地方志阅览室或专架、专柜的工作。
通知强调,全省文化旅游部门和地方志部门要把这项工作作为党史学习教育“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重点工作任务,精心组织,确保落地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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