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报观察记者 江芸涵 文/图

10月25日,我省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专门机构——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在四川师范大学揭牌。这是目前教育部在西南地区设立的首个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

揭牌仪式上,教育部政策法规司、四川省教育厅、四川师范大学签署合作共建“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的三方协议。

协议提出,通过3至5年努力,把中心建设成为立足四川、辐射西南、面向全国的青少年宪法及法治宣传教育基地、青少年法治教育人才培训基地、青少年法律援助基地、教育与法治协同创新智库(即“三基地一智库”),为我国西南地区青少年宪法及法治教育提供有力支持。

据了解,“青少年法治教育中心”位于四川师范大学狮子山校区,通过近3个月的前期筹建工作,现已达到了设立及运行的基本条件。

中心是在原四川师范大学法学院实验实训中心的基础上,通过场所新增、环境优化、功能扩张等方式扩建、改建与重建而成,占地面积近1000平方米,现已完成场地外部的基本装修任务,转入各个单元部分的内部装修及设备招标采购阶段,中心行政办公室、校园法庭、青少年法律援助中心、知识创新与产权保护实验室等部分功能区域已经可以投入使用。

中心的硬件建设在功能与布局上充分体现“互联网+”“信息共享”“可视化再现”等现代科技元素。

中心的软件建设在满足对青少年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培训的基础上,尤其突出“宪法教育”“宪法宣传”在青少年法治教育中的主导地位与基础地位,专门设计了“宪法与法治文化长廊”与“宪法大讲堂”两个独立的单元板块。

建成后,能够为四川乃至西南地区青少年宪法与法治宣传教育、干部及教师的法治培训、教育法治理论研究、青少年权益的维护等活动提供基本的环境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