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川报观察记者 刘佳
随着商事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入,工商登记的门槛越来越低,关于经营场所的限制也越来越少,但减少并不意味着没有限制。近期,四川省工商局收到多个网友咨询自家的住宅可否作为企业住所等经营场所方面的问题。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符合条件的住宅可以作为经营场所,但不得擅自“住改商”,具体要求以当地政府规定为准。截至8月28日,全省21个市州均出台了关于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的规定,申请人可登陆四川省工商局门户网站“办事指南”查询。
想要“住改商” 征得利害关系人同意是前提

范女士留言咨询:打算在成都金牛区注册一个公司,想把自己的住宅房作为公司的注册地址,不知道是否可以?还有很多网友咨询:在网上开店打算办理营业执照,没有实体铺面,怎么办?
在工商部门办理营业执照必须有具体的经营场所,想要开网店的网友可以将住宅作为经营场所办理营业执照。办理工商登记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表》及有利害关系的业主同意将住宅作为经营性用房的证明文件。以成都市为例,根据《成都市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将住宅申请登记为企业住所或经营场所的,应依法满足以下条件:遵守法律法规和管理规约;经有利害关系业主同意;依法经规划、国土、卫生、环保、消防等行政主管部门审批。
该办法还规定,中学、小学校园周围200米范围内或居民住宅楼(院)内的场所,不得作为从事网吧、游戏(游艺)活动等企业的经营场所。居民楼、博物馆、图书馆和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物内,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建筑物地下一层以下,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不得作为从事娱乐经营企业的经营场所。
另外,市民张先生咨询工业企业是否必须进工业园区?这个问题《办法》也作了规定:工业集中发展区域外的场所,不得作为工业企业经营场所,经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认定的除外。因此,在成都市新设立工业企业必须进驻工业园区。
全省范围内“一址可办多照”
巴中市通江区的杜女士咨询:一个地址已经注册了一个营业执照,现在想用这个地址注册另一个新公司地址,可以吗?成都的小陈咨询:同一个地址,同一个人能注册两家个体户吗?自贡的张先生咨询:分公司和总公司能共用一个地址吗?
这些问题的答案都是肯定的。目前,四川全省范围均允许将同一地址登记为多个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但部分市州也做了补充性规定,如德阳市和广元市规定:“允许将同一地址作为多家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但是应当与其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一大波关于经营场所的好消息 初创者赶紧来关注
日前,绵阳、德阳、攀枝花、泸州、广元、内江6市在其辖区试点推行集群企业住所托管的“集群注册模式”改革。所谓“集群注册模式”是指允许多家企业以一家托管机构的住所地址作为住所进行登记,并由该托管机构提供住所托管服务,促进企业集群集聚发展。
成都自贸区范围内先行先试“企业住所申报承诺制+负面清单管理”登记制度改革,登记机关将申请人申报的住所(经营场所)信息登记为企业的住所(经营场所),申请人无需提交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合同等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证明材料,通过签订住所承诺书即可申领营业执照。
另外,我省部分地区正在探索商务秘书托管登记方式,创业企业只需和商务秘书公司签订合同,凭托管机构出具的住所托管证明文件,即可办理登记注册。还在为企业住所发愁的创业者,可以向当地工商部门咨询相关政策。
图据网络
编辑 余义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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