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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报观察记者 文铭权
2月14日,东坡区深化机构改革动员部署大会召开。会上公布了区级涉改部门主要负责人的任职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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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后区委工作机关负责人
1、区纪委监委副书记、副主任 王 璐
2、区委办主任 彭 毅
3、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胡碧俊
4、区委宣传部常务副部长 冯雪莲
5、区委统战部常务副部长 侯继作
6、区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杨国全
7、区委编办主任 刘正德
8、区委巡察办主任 张 涛
9、区委老干部局局长 贾志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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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改革区政府工作部门负责人
1、区政府办公室主任 何 波
2、区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江学刃
3、区经济和信息化局局长 邹卫东
4、区教育和体育局局长 杜贵林
5、区公安分局常务副局长 万进平
6、区民政局局长 叶红梅
7、区司法局局长 窦 斌
8、区财政局局长 毛晓麟
9、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唐晓黎
10、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持工作 唐本清
11、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 梁利勇
12、区交通运输局局长 胡照林
13、区水利局局长 谢华伟
14、区农业农村局局长 豆成杰
15、区商务博览局局长 李宏燕
16、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局长 张睿眉
17、区卫生健康局局长 窦海生
18、区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 王正喜
19、区应急管理局局长 梁 颖
党组书记 祝 雷
20、区审计局局长 王文绪
21、区国有资产和金融工作局局长 刘 杰
22、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 朱柏芳
23、区经济合作局局长 徐泽贵
24、区统计局局长 陈 丽
25、区信访局局长 王时福
26、区医疗保障局局长 岳华均
27、区行政审批局局长 陈 巍
28、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局长 李 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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