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王培哲

售价万元,操作简单,无需牌照,也不用上保险,不少人用它买菜、送娃。今天,我们聊聊包括“老头乐”、电动轮椅在内的低速出行工具,它们能“上路”吗?又该怎么走?

这两天我参加了成都高新区石羊街道益新社区的一场“坝坝会”,成都公安交管六分局的民警们给大家上了一堂交通安全课,当提到“老头乐”和电动轮椅在内的低速电动出行工具时,现场很热闹了——使用者有想法、行人有意见、管理部门有要求,交流中我发现,很多朋友还不太清楚到底怎么开、往哪儿开。

首先要明确,用途合理并不意味着使用合法。还记得刚刚提到低速出行工具的“优势”吗?无需牌照、不用上保险,但这也意味着“老头乐”无法在车管所登记,无法申领正式号牌,一旦发生交通事故,没有保险公司承保。此外,大部分“老头乐”因车身窄、底盘低,缺少安全性配置,碰撞后易造成人员受伤。所以,交管部门呼吁大家不购买“老头乐”,不乘坐“老头乐”。

事实上,大多数“老头乐”是以“场地车”“观光车”的名义销售,这也使得“老头乐”不具备进入公共道路的资格,只能在封闭路段内驾驶。

说完“老头乐”,我们聊聊“电动轮椅”。随着生活水平改善,不少腿脚不方便的老年人选择用电动轮椅出行。但电动轮椅不是机动车,也不是非机动车,因此既不能走主路,也不能走非机动车道,只能在人行道或小区内部道路等区域使用。

而且要注意,电动轮椅车身单薄、椅背较高、使用者往往不方便行动,这就使得夜间使用的风险骤升。交管部门提醒,电动轮椅不能擅自改装或加装设备,出行前要注意检查电量、刹车和轮胎,夜间尽量避免外出,确需出行时要注意穿戴反光标识,便于后方行人和车辆发现。

一边是日常出行的刚需,一边是生命财产的安全底线。面对不同类型的代步工具,我们既要对违规上路的坚决说“不”,也要对规范使用的多一份理解与礼让。守好各自的“道”,路上才能少些险情、多些安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