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魏冯

小区楼下的直饮水机,水质合不合格?出了问题找谁?居民关心却常搞不清的问题,将有明确的制度规定。

9月2日,记者从省疾控局获悉,该局与省教育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卫生健康委、省市场监管局五部门日前联合印发了《关于加强现制现售饮用水部门联合监督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从经营者责任、小区管理、部门职责、协同机制四个维度作出系统规定,全省上万台现制现售饮用水设备由此纳入全链条监管。

近年来,以市政自来水为原水、经水质处理器现场制作并散装出售的现制现售饮用水在居民小区快速普及。据统计,四川全省现有此类经营单位1000余家,投入运营的设备上万台。在方便居民饮水的同时,设备信息公示模糊、滤芯更换记录缺失、水质检测不透明等问题屡有出现。

此次《通知》直击痛点。经营者主体责任方面,明确制水设备底部须离地面10厘米以上,与垃圾房、厕所、禽畜饲养点等污染源直线距离不少于10米,并须置于视频监控范围之内;经营者应安排专人或通过远程监控对设备每周巡查不少于1次,根据水处理材料使用期限、额定净水总量和出水水质状况及时更换滤芯。水质检测频次也被细化为三种情形——首次投入使用前或停用30日后再次启用前,须检测菌落总数、总大肠菌群、色度、浑浊度等9项指标;更换水处理材料后,须检测色度、浑浊度、pH值等6项指标;每台设备每年至少进行1次实验室水质检测,检测不合格的应立即停止供水。

针对小区管理环节,《通知》划定准入红线——设备进入小区须提供经营范围涵盖现制现售饮用水项目的营业执照,制水设备须取得卫生许可批准文件,严禁小区共有部分受权经营主体与无证经营者合作。经营者还须与小区签订书面合作协议,细化水源获取、设备安装、维护管理、水质检测、环境卫生等条款,并就水质不合格、设备故障不维修、信息造假等情形约定退出条件与责任划分。小区共有部分受权经营主体要对进场经营者进行资质把关,物业巡查发现问题要制止、报告。这意味着,饮水机能不能进小区,不再只是经营者与物业的一纸合同,而是有明确的卫生安全门槛和退出约束。

部门职责边界同步厘清。卫生健康(疾控)部门负责卫生监督管理和出水水质抽检;教育部门督促学校将经营者信息、水质检测报告等报送县级卫健部门;住房城乡建设部门督促供水企业提供合格水源、指导物业日常巡查;市场监管部门负责广告宣传监管,严禁经营者明示或暗示饮用水具有医用、增进健康或疗效作用。

《通知》还构建了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信用奖惩三项协同机制。各部门将动态更新经营企业登记、设备安装、水质检测、投诉举报等监管信息,发现涉及其他部门职责的违法线索及时移送;将现制现售饮用水纳入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行政处罚等失信信息推送至信用中国(四川平台),对信用优良经营者合理优化检查频次,对有不良信用记录者加大抽查力度。省级将选择有条件的地区探索卫生安全综合评价,依据评价结果实施差异化监管,评价结果向社会公开。

该《通知》自2026年9月起施行,有效期5年。

记者手记

出水口前,监管要“看得见”


现制现售饮用水,看似是小区楼下一台机器,却连着水源、设备、运营、检测、公示等多个环节。任何一环失守,入口的水就可能出问题。此次五部门联合发文,几个变化值得关注。


过去,现制现售饮用水监管存在明显的部门分割,卫生部门管水质、住建部门管物业和水源、市场监管部门管广告、教育部门管校园。一台设备出了问题,往往需要多个部门来回协调。《通知》把分散的职责拧成一股绳,五部门通过信息共享、联合执法、信用监管和综合评价,使卫生安全从末端抽查转向全链条治理,回应了多年监管实践中突出的协同难题。


更关键的变化,是把知情权交到居民手里。《通知》要求经营者在设备醒目位置公示卫生许可批件、滤芯更换记录、水质检测结果和管理人员联系方式,严禁多台设备共用一份检测报告,背后的治理逻辑,是让每天刷卡接水的人成为直接、广泛的主动监督者。


《通知》还有一个特点是细。比如,首次启用、停用重启、更换滤芯三种情形下分别该检测哪些指标,都一一列明。设备离地多高、离污染源多远、多久巡查一次,逐一量化。标准越具体,模糊地带就越少,基层执法越能用一把尺子量到底。


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全省设备分散在成千上万个小区,基层监管力量有限与点位众多的矛盾,不会因为一纸文件自动消解。《通知》能否落地见效,关键看基层执法能否跟上、信息共享能否真正打通、信用奖惩能否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