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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王培哲 张庭铭

大家好,我是小铭。提起交通安全教育警示会,有些企业老板可能觉得就是去坐一坐、听一听、例行公事。但就在此前,成都交警组织的一场货运安全警示约谈会上,却发生了令人震惊的一幕:两名企业负责人屁股还没坐热,就被警察当场铐走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警察 “现场抓人”源于此前的一起惨烈车祸。7月14日早上8点多,在成龙简快速路双林村大桥路段,发生了一起重型自卸货车追尾多车的事故,导致2人死亡、1人受伤。交警部门调查后发现,肇事的大货车问题成堆:严重超速、超载,车辆像脱缰野兽一般在路上狂飙;涉嫌改装,甚至连防护装置都涉嫌私自改装,安全防御形同虚设。

很多人可能会问:车是司机开的,祸是司机闯的,为什么要抓参会的企业老板?

今天小铭和大家切一切:公安机关现场把人带走刑事拘留,是因为这两位负责人涉嫌重大责任事故罪。

警方调查发现,这两位老板平时对安全工作多是“糊弄”。运输公司实际控制人王某,安全教育培训完全是弄虚作假、走过场,对车辆的安全隐患排查也敷衍了事。源头土方项目负责人杨某某,根本没有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更没有配备安全员对出入车辆进行源头装载监管,放任严重超载的车辆驶上马路。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在生产、作业中违反有关安全管理的规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作为企业负责人,王某、杨某某不履行安全管理职责,放任重大隐患,最终导致亡人事故,在法律上同样涉嫌犯罪!

交通安全不仅与司机的方向盘有关,也离不开企业管理者的责任心。小铭提醒各位老板,别等戴上冰冷的手铐,才懂得生命与安全的分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