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观点,仅供参考

川观新闻记者 杨树 蒋京洲 张庭铭

近日,多个短视频拍到有人在乐山大佛面前的岷江里游泳,水流湍急,网友直呼危险。8月18日,乐山大佛景区管委会回应,将对此事介入处置。8月19日,小铭的同事在现场发现,禁泳水域照样有人继续游泳。周边居民称,游泳的多是当地游泳爱好者,一直在这附近游。

问题就来了:乐山大佛脚下游泳,是求保佑还是添乱?乐山大佛面前这条江到底能不能游?凭什么不让游?

很多人第一反应是:江河湖海都是大自然的,你说不让游就不让游?但乐山这事儿还真不是拍脑袋决定的。2020年,乐山市出台地方性法规《乐山大佛世界文化和自然遗产保护条例》,明确景区管理部门可划定禁泳水域,并对违反者进行罚款。2026年1月,乐山大佛文物保护管理委员会发出通告,规定三江汇流等区域禁止游泳,违者批评教育并罚100到300元。

上海汉盛(成都)律师事务所律师邓棋文认为,基于遗产保护、环境、公共安全等目的,地方立法有权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也赋予了地方性立法设定行政处罚的权力。综上,禁泳、罚款,这两件事在法律程序上都没问题。

但现实是——管了,没管住。问题出在哪儿?邓棋文认为原因有三:一是水域太宽,人不够,等工作人员赶到,人早漂走了。二是执法太“柔”,景区管委会早说过“劝离为主”,去年劝了500多次,还是有人游。三是地方习惯,在大佛前游了那么多年,一纸通告改不了观念。如今,短视频打卡传播,禁令更是敌不过流量。

怎么办?纯粹“堵”不现实,得分类施策。邓棋文建议对当地游泳爱好者,不能光劝,要沟通引导,甚至考虑找相对安全的水域作为替代方案;对外地偶发游客,要醒目标识、清楚告知后果。柔性执法可以,但刚性也不能丢,对反复违规、拒不服从的,该依法处置就处置,否则法律成“纸老虎”。

说到底,有法可依不等于有法必行。从通告到真正管住,考验的是当地的治理智慧。对于这件事,小铭将持续关注。你对此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