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两点论 四川农村日报 邹万明 拍摄 周芷冰 剪辑 周宝
最近,河南刘先生驾驶花50多万元买的新能源车带着孩子自驾穿越中亚去欧洲,结果车刚驶入哈萨克斯坦不久,车机系统就被厂家远程锁死了。导航用不了、音乐听不了、储物箱打不开、连油箱盖都没法打开。在多次提交材料后,经历30多个小时才得以解锁。
事情一曝光,网友炸了锅。目前,大部分新能源车都具备远程锁车功能,这引发了网友的担忧,自己买的新能源车到底是谁的?车企的一道后台指令,说锁车就锁车,过于霸道。有网友评论,“买了车,但是又没全买的感觉”。
车企给出的说法是为防止倒卖或被盗,听起来像是为了车主好。可问题是锁车前,车企有没有给车主打过一个电话、发过一条微信?刘先生出发前曾到门店进行车辆维护,并告知工作人员有出国计划,但未被提醒需要提前报备或可能面临锁车风险。然后车被锁了30多个小时,售后沟通全靠微信,提交了海关通关文件、护照、购车合同等一大堆材料,这哪是“风控”,这叫把风险的锅全甩给车主背。
车企为防止车辆被盗、防止非法倒卖的解释,也无法为这种单方面粗暴的远程锁车行为开脱。车从交付那一刻起,所有权就是车主的了。车企未经同意就远程锁车、改参数,就是变相侵犯车主物权。从安全服务角度出发,出境前短信提醒、App弹窗确认、客服电话核实,况且车辆也有人脸识别系统,这些都是可选择的有效选项,而不是一声不吭地凭垄断的技术特权来远程“操控”。
智能网联汽车重构了传统汽车的权利结构。传统燃油车交易完成,实物所有权完整转移;智能汽车形成硬件归车主、软件系统后台权限留存车企的二元格局,所有权与数字控制权割裂。从消费者权益保护出发,监管应明确禁止车企未经用户许可静默远程操控已售出车辆、随意限制合法使用功能。远程OTA、远程指令操作应当建立告知、确认机制,不得单方面剥夺车辆正常使用能力。
当汽车进化成“带轮子的智能终端”,传统建立在实物之上的物权、消费者保护规则,已经跟不上技术形态的演变。经营景气,车企手握远程管控权限;经营困难,车机联网服务中断,车主手里的车就变成了“电子砖头”。如何填补车企与车主之间的数字权力鸿沟,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亟待新的更积极的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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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技在快速进步,对传统商业逻辑和物权法都有不小的冲击。但有一样朴素的原则永远要坚守:把消费者当人看。
任性的车企凭借垄断的技术特权来远程“操控”锁死车机系统,严重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手伸太长了也不好,车主权益被极大侵犯,这样的车企该被管管了!
远程锁车侵犯消费者权益,车企应赔偿
车企车都卖出去了,还能远程遥控锁车,这也太任性了吧!担心车子被盗的理由太牵强,车子已经给了用户,即使被盗也和你无关吧!车企远程锁车难道是为了炫技吗?我想也没有必要嘛!车企真的不能太任性,这个远程锁车的功能是不是该移交给车主呢!
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