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徐也晴

近期多地法院通报典型案例,部分被“限高”的人员通过使用护照或借助他人代买等方式,绕过“一纸限令”继续乘坐飞机、高铁等高消费交通工具。甚至在部分社交媒体和二手交易平台上,出现了公开提供“突破限高”的擦边宣传,或分享规避限高的“经验帖”。这种行为既违反了法院的禁令,更损害了司法权威,也使债权人的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法律专家认为,限高令屡屡被突破,主要原因在于法院、公安交通等部门间信息共享不畅,证件系统没有全面联网,导致监管存在漏洞。因此,若想“限高令”不成为摆设,就要加快实现数据实时共享、自动校验与联动拦截,让被执行人无缝可钻。

此外,要提高违法违规成本,严厉打击灰色产业链。几乎“零成本”的违规手段让被执行人和黑中介无视约束,所以,除了对违规消费的被执行人依法采取罚款、拘留等措施外,更应对组织化、职业化帮助规避执行的机构及个人依法追究法律责任,形成有力震慑。

值得注意的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若干规定》,被执行人被限制消费后,不得有九项高消费行为。但是随着消费形态的演变,一些新型消费突破了原有的监管范围,如进行虚拟资产交易等。这同样在消耗其履行能力,法院与相关部门也应该定期分析消费市场变化和规避新手法,研判是否有必要将新的高消费形态纳入限制范围或重点监控名单。

“限高令”面临的挑战已升级。确保其不成为摆设,不能仅“缝补”漏洞,更需要前瞻性地应对技术升级和消费形态变化带来的新问题,真正让守信者受益,让失信者受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