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李梓溶

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的公平公正,离不开评标专家的专业与自律。1月14日,记者从四川省政府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以下简称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获悉,2025年,四川全省各级行政监督部门根据相关规定,对在评标活动中存在负面行为的专家进行严肃处理,全年共公开通报处理85起案例,涉及多名评标专家。
四类负面行为集中 纪律与操守问题并存
记者梳理全年处理数据发现,评标专家负面行为主要集中在以下四个方面。
“不按标准评标”问题突出。统计显示,“不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和方法评标”是出现频率最高的违规,相关案例超过30起,涉及专家百余人次。部分因此对评标结果造成影响的评标专家则面临记6分并禁止6个月评标的较重处罚。
“应当回避而不回避”是另一类高发违规行为。年内因此被处理的案例近30起,涉事专家均被记6分并禁止评标6个月。部分案例因同时存在“拒不执行行政监督部门处理决定”等情节,评标专家被累计记分(如记9分、12分乃至18分)则直接调出省综合评标专家库。
“迟到缺席”影响效率。因确认参加后无正当理由迟到30分钟以上或无故不到场,导致项目评审延误的评标专家不在少数。相关处理通常为记1分(迟到)或记2分(不到场)。有的评标专家因一年内两次迟到被加重处理记2分。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人士告诉记者,这类行为虽看似“小节”,但直接影响交易效率,损害专家队伍的职业形象。
违规收受投标人财物或受到刑事处罚。2025年,数起涉及“收受投标人财物”“受到刑事处罚”等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的评标专家受到最严厉处罚。处理措施包括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处以罚款,并依法移交或配合司法机关处理违法所得。例如,某项目评标专家因收受财物被取消资格、罚款,并没收违法所得;另有评标专家因受到刑事处罚被直接记12分并调出专家库。
积分管理+信用约束 完善评标专家“能进能出”监管机制
目前,四川省对评标专家的处理已形成梯次分明、衔接紧密的惩戒体系。对于一般性、未造成严重后果的违规,普遍采用“积分制”,根据《四川省评标专家和综合评标专家库管理办法》及相关规定,积分累计达到一定分值将面临暂停抽取、强制培训甚至清退出库的处理。对于严重违规或屡教不改者,除取消评标委员会成员资格、禁止参与评标外,还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等行政处罚措施。
“公布负面行为处理数据,既是政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的要求,也是对全体评标专家的警示和教育。”省政务服务和资源交易服务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完善评标专家库“能进能出”机制,严格落实日常考评和“一标一评”,将每一次评标表现纳入专家信用记录。对于存在负面行为的专家,除了依法依规处理,其信用信息将作为后续抽取使用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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