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徐浩煊

日前,南充市南部县河坝镇村民邓先生向“四川省网上群众工作平台——问政四川”反映:自家位于河坝镇的农村回迁房,开通燃气时被收取6700元的“开户费”。邓先生质疑,该费用定价过高,且违反国家关于“取消开户费、开口费、接口费等费用”的相关政策。


事实究竟如何?近日,川观新闻记者进行了调查。

四川一农村地区燃气表。资料图片

村民质疑:

6700元的“开户费”,这笔钱该交吗?

“我们房子大约80个平方,已经搬进去四五年了,一直没能通气。”邓先生说,6700元的“开户费”对于务农家庭来说,并不是小数。“国家已经明文规定不能收‘开户费’,这合理吗?”他质疑道。

邓先生所说的国家政策,源自2020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部门关于清理规范城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行业收费促进行业高质量发展意见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该《通知》规定,取消“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等一批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

企业解释:

实为“工程安装费、材料费”,地理位置偏远成本高昂

这6700元是什么费用?为何要收?

“用户理解错了,这不是‘开户费’,我们也不会收取‘开户费’。”负责该河坝镇燃气业务的南部县新井天然气有限公司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邓先生口中的“开户费”,实为公司为农村开通燃气的系列工程中,涉及的工程安装费、材料费。

该负责人解释,6700元的定价,系因邓先生所在的村组地理位置偏远,与集中供气点有一定的距离。要想“引”气入户,还要额外铺设几十公里的燃气管道。

“6700元已是我们现场勘察、与用户协商后达成的共识价格。算上人工费、设备费,这笔费用甚至难以覆盖成本。”上述负责人进一步解释,这笔费用,是燃气公司对邓先生所在村组完成现场勘察后,成本计算、费用协商后,用整村成本除以户数得来的平均数,并在安装合同中予以约定。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

属合规收费,但须透明规范

这笔收费是否合规?

对此,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回复:该费用属于农村燃气工程安装费,是企业从集中供气点至燃气用户室内燃具前,提供勘察、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服务而收取的与工程建设相关的服务费和材料费等费用。

记者查阅《通知》发现,确有相关收费条款:“在供气企业设施产权分界点以后至用水用电用气用热器具前,为满足用户个性化需求所提供的延伸服务等,许在明确服务项目、服务内容的前提下,合理费用、明码标价。”记者从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了解到,农村地区产权分界点,即是指集中供气点。

此外,《四川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放开水电气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的通知》(川发改价格〔2015〕884号)规定:放开供电、供气、供水工程安装及检查维修价格,实行市场调节价。由相关企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四川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参照有关工程定额计价规定,遵循“公开、公平、合理”的原则自主确定。相关企业要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应在安装及检查维修合同中约定安装及检查维修服务内容和收费金额,不得在合同约定的金额之外再收取其他费用。

南部县发展和改革局相关负责人强调:“企业必须明码标价公示燃气工程安装费户均标准,且原则上一年内保持不变。”若安装收费中出现违法行为,用户可以向县市监督部门举报,市监部门将依法查处价格违法行为。





新闻多一点:

家中开通燃气,这些费用不用交↓


依据规定,这些供气环节的不合理收费被取消:


1、取消燃气企业应通过配气价格回收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


◎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外市政管网资产的增压费、增容费等类似名目费用;

◎涉及市政管网至建筑区划红线连接的接驳费、开通费、接线费、切线费、吹扫费、放散费等建设及验收接入环节费用;

◎涉及建筑区划红线内至燃气表的设施维修维护、到期表具更换等费用。


2、取消与建筑区划红线内燃气工程安装不相关或已纳入工程安装成本的收费项目,包括开口费、开户费、接口费、接入费、入网费、清管费、通气费、点火费等类似名目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