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感谢你们了,大热天的,还来家里给我解决问题。”8月9日,家住合流镇御河村的谢婆婆对上门了解法律援助案情的陈敦富说道。
谢婆婆今年90多岁,丈夫已去世多年。与丈夫共育的8个子女均已成家,其中一人去世。由于谢婆婆年事已高,生活难以自理,经子女协议后轮流照顾。后因赡养的方式、时间产生分歧,7个子女互相推诿,既不照顾老人的生活起居,也不支付赡养费。无奈之下,谢婆婆只好通过法律途径要求7个子女履行赡养义务。
7月19日,谢婆婆通过电话联系上邻水县法律援助中心,咨询有关赡养老人的问题,并寻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在了解到谢婆婆的具体情况后,考虑到其年事已高、行动不便,便立即启动“绿色通道”,为谢婆婆办理了法律援助审批手续,并指派法律服务工作者陈敦富承办此案。7月24日,陈敦富一行来到谢婆婆家中为其提供“上门援助服务”。
成年子女有赡养父母的法定义务,孝老爱亲也是社会大力提倡的道德风尚。近年来,该县法律援助中心积极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理念,始终重视老年人的权益保护工作,为老年人维权案件开辟了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实行应援尽援、尽援优援,简化受理程序,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提供“预约服务”“上门服务”。该县法律援助中心相关负责人表示,接下来,将持续以热情的服务态度和优质的服务水平为人民群众排忧解难,让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的温暖。(邻水融媒:张天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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