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中、省、市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强化地方政府属地管理责任,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不断提升全链条食品安全工作水平,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近日,射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修订并印发了《射洪市食品安全工作评议考核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办法》明确考核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坚持客观公正、奖惩分明、推动创新、注重实效的原则,聚焦目标任务落实,推动以考促改,客观反映工作实绩。考核对象为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四川射洪经开区管委会和市直食品安全有关部门(单位),由市食品安全委员会统筹组织,市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牵头具体实施评议考核,考核内容主要包括食品安全基础工作推进、年度重点工作落实、食品安全状况等。

《办法》共十七条,规定考核程序分为日常考核、年中督促、食品安全状况评价、年终自查、年终评审、综合评议、结果通报7个步骤。考核结果分为先进、合格、不合格三个等次,对在食品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表彰(扬)、奖励。(邵雯 全媒体记者 郑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