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欢  川观新闻记者 陈松

3月5日,川观新闻记者从省高速交警四分局获悉,日前,四分局查处一起酒驾交通事故:乐山女子蔡某心情烦闷借酒消愁,不想饮酒后心情更烦,深夜酒驾上路回家结果撞上了高速公路隔离设施。

3月4日凌晨2时许,四川高速公路公安局四分局四大队接到成乐高速乐山北收费站报警称:“在乐山北收费站匝道口,一辆小型轿车撞了护栏,请求民警前往处置。”接到报警后,乐山警务责任区值班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经调查了解到蔡某驾驶川A白色小型轿车由苏稽镇往乐山市区方向行驶至成乐高速公路乐山北收费站时,与隔离护栏发生碰撞,造成所驾川A小型轿车受损、高速公路隔离设施严重损坏的道路交通事故,万幸的是蔡某身体无恙。

在事故现场,民警闻到一股浓浓的酒味,遂对驾驶员蔡某进行呼吸式酒精测试,其测试仪显示酒精浓度为70.2mg/100ml,涉嫌饮酒驾驶机动车。据了解,3月3日22时许,蔡某和两位朋友在苏稽镇宵夜,因自己心情烦闷,想借酒消愁,就喝了两瓶啤酒,时至3月4日凌晨1时30许,她与朋友分手后,认为回乐山市区比较近,此时路上车少,就没有叫代驾,便心怀侥幸驾车回家,没想到行驶至成乐高速乐山收费站时,由于酒劲上头,一不留神撞上了隔离护栏。目前,大队依法对驾驶员蔡某实施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记12分,驾驶证暂扣六个月的处罚。

蔡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这一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不但存在极大交通安全隐患,且此次事故造成车辆和路产损失近3万元,报不了保险,只有自己承担。四川高速公安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一定要坚决杜绝酒驾、无证、套牌等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否则一旦肇事,将会给自己及他人带来巨大的伤害。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请广大驾驶员时刻牢记“喝酒不开车,开车不喝酒。”

(图片由高速交警四分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