川观新闻记者 刘佳

作为我国第一部有关流域保护的专门法律,《中华人民共和国长江保护法》将于今年3月1日起施行。2月25日,省人大常委会召开长江保护法贯彻实施座谈会,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系列决策部署,增强执行和实施法律的责任感使命感,有效发挥法治力量守护好长江母亲河。

会议指出,贯彻实施好长江保护法,是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的重要要求,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保障,是增进民生福祉的重要举措,要充分认识长江保护法颁布施行的重大意义和重要作用,切实增强贯彻实施长江保护法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要准确理解长江保护法的精神实质和核心要义,全面把握长江保护法的突出特点和主要内容,全面履行法定职责,推动长江保护法在四川不折不扣落地落实。

会议指出,推进长江保护法全面有效实施,政府是关键,各方有责任。全社会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通力协作,从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环节同向发力、形成合力。人大要及时跟进做好立法、监督等工作,带动全社会严格贯彻执行法律规定,依法加强长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修复,促进资源合理高效利用,保障生态安全;要强化法律的宣传教育普及,全方位宣传好、阐释好长江保护法的主要内容和重要制度,推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更加深入人心。

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宁出席会议并讲话,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杨洪波主持会议,副省长曹立军就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做好长江保护法的贯彻实施作讲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