曾利军 记者 邵明亮 文/图

7月5日上午,内江市威远县碗厂镇,身着交通民警制服的威远县公安局碗厂派出所所长潘学文正在辖区干道上对过往机动车辆进行盘查。

“检查机动车辆不是应该由交警负责吗?”面对记者的疑惑,潘学文解释说:“警务新机制运行后,我们的身份发生了转变,既派出所民警,也是交通警察;既管治安,也管交通。”

潘学文(右一)正在检查过往车辆

潘学文提及的“身份转变”,实际上是内江市公安机关在积极推行公安工作改革中,深化农村派出所警务运行机制改革的一项创新举措。

据了解,今年4月上旬,内江公安在威远县碗厂镇、越溪镇、小河镇进行先期试点,探索推行“农村交警队和派出所合署运行”模式。

何为“农村交警队和派出所合署运行”模式?

内江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解释道,就是将农村交警整合进派出所合署运行,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有效整合警力资源,改进勤务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从而进一步深化乡村交通警务运行机制,提高农村公安派出所对乡村道路的管控能力,预防和减少乡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农村派出所参与交通安全工作真正落到实处。

对于警务新机制带来的好处,潘学文深有体会。他告诉记者,警务新机制运行后,原派出所民警和交警融合在一起,既管治安,又管交通,由“五指分散”变为了“握指成拳”,形成了基层公安工作管控合力,辖区社会治安、交通环境得到了显著变化。

目前,该项创新举措已经在威远县全面推行。据不完全统计,威远县自推行“农村交警队和派出所合署运行”模式以来,农村地区可防性案件同比下降约4%,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同比下降约11%。下一步,该项创新举措有望在内江全市范围内推行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