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煜瑞 川报观察记者 邵明亮
6月25日,在国际禁毒日到来之际,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了2016年以来内江市法院审理毒品犯罪案件的情况。
记者从发布会上获悉,2016年以来,内江市法各级院一审审理毒品犯罪案件452件,依法打击犯罪分子536人,其中判处无期徒刑以上刑罚(含死刑、死缓)11人,7年以上有期徒刑115人,重刑率为27.9%;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354人,占罪犯总量的66.04%。
据内江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颜华介绍,近年来,内江市各级法院认真学习领会、坚决执行落实党中央对禁毒工作的一系列重大决策部署和全国禁毒工作的会议精神,采取了依法从严惩处毒品犯罪、注重经济制裁、打击次生犯罪、坚持宽严相济原则、依法保障人权、慎用缓刑、积极参与禁毒综合治理工作等七项措施,加强对毒品犯罪的打击和禁毒宣传力度。
谈起下一步的工作,颜华表示,全市法院将继续在审理好案件、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作好禁毒宣传等三方面开展禁毒工作。尤其是在审理案件中,各级法院要做到“五个决不”。
“五个决不”即:一是依法保障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决不违法办案;二是严格审查事实证据,确保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决不出现冤假错案;三是坚持宽严相济,对认罪悔罪等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依法从宽处罚,决不轻罪重判;四是对毒品犯罪集团首要分子,利用、教唆未成年人出售毒品的犯罪分子,向未成年人贩卖毒品的犯罪分子、屡判不改的毒品犯罪分子,依法从重处罚,对其中罪大恶极的犯罪分子,依法判处死刑,决不重罪轻判;五是在对毒品犯罪分子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死刑等实体刑的同时,依法追缴犯罪分子违法取得的一切财物、铲除毒品犯罪分子再次犯罪的物质基础,决不让毒品犯罪分子在经济上占便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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