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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观新闻记者 张庭铭/文 吴枫/视频

近日,反诈博主“徽剑”吴恺被境外电诈势力悬赏劫持致死一案的二审裁定书被公开。广东高院的二审裁定书显示,长期在公众号曝光缅北、柬埔寨电诈内幕的博主“徽剑”吴恺,已于2024年11月遭故意伤害致死。主犯赵冰被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死缓,其余13人分别获刑。

裁定书一出,网友纷纷讨论,收了境外电诈势力100万元悬赏、用钳子夹掉被害人半个指甲、把被害人踢晕之后拿枯草盖上丢在荒山,如此恶劣的罪行,为啥主犯赵冰不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还有网友认为,主犯赵冰是给被害人亲属50万元赔偿并获得谅解书才免于一死,是这样的吗?

小铭邀请重庆百君(成都)律师事务所的王万琼律师根据裁定书内容解答疑虑。

根据刑事裁定书公布的信息,案件的经过大概是这样的。2024年10月,境外加密软件上一个代号“少校”的人发布有偿劫持任务,目标是“经常在微信公众号发布涉缅北电诈文章的人”,要求逼问其公众号幕后主使、删除文章,赏金是30万元。

赵冰接了单,开始纠集人马,驾驶小车、摩托车到吴恺在惠州大亚湾区的经常活动地附近踩点。然后把要价提高至100万元,还购买了一辆用于接应的小车和一部作案联系手机。

当年11月10日,赵冰团伙中几个人冒充警察将吴恺架上白色商务车。此后三天,吴恺被辗转带往广东惠东、河源,再到江西定南。在这一路上,赵冰按照“少校”要求,逼问吴恺并删除吴恺的公众号文章。其间,赵冰及其同伙多次对吴恺拳打脚踢,并用钳子夹掉吴恺一个手指的半片指甲。11月11日下午,赵冰用脚踢吴恺左脸靠近脖子和后脑勺的位置,将他踢晕并用枯草盖住,遗弃在山上。两天后,他的遗体被定南县龙塘镇的村民发现。

2025年12月29日,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主犯赵冰犯故意伤害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赵冰等人上诉,2026年8月12日,广东高院二审裁定:准许郭鸽鸽撤回上诉,驳回其余6人上诉、维持原判。同时,这份裁定也就是核准赵冰死缓的裁定。

为啥主犯赵冰没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

王万琼律师介绍,按照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这就是说,“论罪当死”和“必须立即执行”之间,法律留有一个空间。

法院认定赵冰是组织者、直接致害人,论罪应当判处死刑,但一些法定情节把他从死刑“立即执行”拉回了“缓期二年”。

第一个,吴恺的死因可能不完全归于赵冰。刑事裁定书中披露,鉴定意见认定吴恺死于头面部外伤致蛛网膜下腔出血及硬膜下出血,但专家咨询意见明确指出,被害人自身的高血压对死亡有一定促进作用,是次要死因。这意味着死亡结果是“外伤+疾病”共同作用,赵冰暴力行为的归责在一定程度上被稀释了。

第二个,赵冰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刑事裁定书中披露,赵冰归案后具有坦白情节,又积极赔偿被害人亲属物质损失,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原判对其量刑适当。这个是法定的从宽情节。

对于目前网上大家讨论较多的“赵冰家人筹资50万元赔给了被害人亲属,被害人的亲属对该案各个被告人予以谅解”这一情节。其实,一、二审对此都给予了否定。

二审出庭检察员介绍,一审法院对谅解并未采纳是因为谅解文书签署主体不符合刑事诉讼法近亲属的核心理由。据裁定书,签署这份谅解的是吴恺父母收养的儿子吴炳南,而刑事诉讼法规定的近亲属只有夫、妻、父、母、子、女、同胞兄弟姊妹。

二审刑事裁定书载明,此类针对反诈人士的犯罪行为具有严重的社会危害性,应当依法从严惩处。赵冰等人为获取巨额非法赏金,接受不法人员招募,对被害人实施非法拘禁和故意伤害行为,故意伤害行为致被害人死亡,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大,不应因其赔偿被害人亲属获得谅解而予以从轻、减轻处罚。

目前,赵冰等人已经被判刑。王万琼律师认为,针对民间反诈人士进行买凶杀人的犯罪行为极其恶劣,国家应该相应加大打击和处罚力度。“如果有类似跨境有组织犯罪等特征的案件,司法机关应该从严从重处罚。总之,就是要对该行为形成强烈震慑。”

小铭在此再次重申,任何妄图用暴力封口、用赏金猎杀反诈人士的黑手,都必将付出沉重代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