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靠虽方便

违停致堵危害多

车辆乱停乱放

不仅给城市“添堵”

更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停车乱象

汶川县公安局交管部门

严查严管 还路于民

现对违停车辆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违法地点:凯逸酒店路口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A·3YQ14

违法地点:街心花园路口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A·81KY4

违法地点:地税局对面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A·F76398

违法地点:姜维成南门路口(威师校)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A·EC9951

违法地点:姜维成南门路口(威师校)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G·K331B

违法地点:姜维成南门路口(威师校)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U·P2298

违法地点:威州岷江路下段岷江大桥至新国旅路口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违法车辆:川U·2881E

违法地点:较场街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违法车辆:川G·B65K8

违法地点:地税局对面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违法车辆:川U·93137

违法地点:威州岷江路下段岷江大桥至新国旅路口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违法车辆:川A·228ER

上述车辆违法停车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汶川县公安局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罚款 150 元、不记分的处罚。

“违停=危停”

一是影响交通安全

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会导致人车混行;占用机动车道会导致通行车辆变道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降低通行效率

违法停车行为会占用有限的动态交通资源,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便。

三是危害公共安全

违停车辆占用应急通道,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车辆难以迅速赶到现场,错过最佳应急处置时间。

停车遵循“八字”标准

阿坝公安交管温馨提醒

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守护

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

遵守城市秩序

文明停车

为城市的畅通有序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 | 阿坝公安交警

编辑 | 杨园洁

责编 | 林迁忠

主编 | 陈玉昌

值班副主任 | 何光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