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时停靠虽方便
违停致堵危害多
车辆乱停乱放
不仅给城市“添堵”
更会影响道路交通安全
针对停车乱象
汶川县公安局交管部门
严查严管 还路于民
现对违停车辆予以曝光
希望广大驾驶人引以为戒
违法地点:凯逸酒店路口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A·3YQ14
违法地点:街心花园路口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A·81KY4
违法地点:地税局对面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A·F76398
违法地点:姜维成南门路口(威师校)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A·EC9951
违法地点:姜维成南门路口(威师校)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G·K331B
违法地点:姜维成南门路口(威师校)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0日
违法车辆:川U·P2298
违法地点:威州岷江路下段岷江大桥至新国旅路口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违法车辆:川U·2881E
违法地点:较场街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违法车辆:川G·B65K8
违法地点:地税局对面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违法车辆:川U·93137
违法地点:威州岷江路下段岷江大桥至新国旅路口
违法时间:2026年10月21日
违法车辆:川A·228ER
上述车辆违法停车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汶川县公安局交管部门依法予以罚款 150 元、不记分的处罚。
“违停=危停”
一是影响交通安全
违停车辆占用人行道和非机动车道会导致人车混行;占用机动车道会导致通行车辆变道行驶,容易引发道路交通事故。
二是降低通行效率
违法停车行为会占用有限的动态交通资源,降低交通运行效率和道路通行能力,容易造成交通堵塞,给其他交通参与者带来不便。
三是危害公共安全
违停车辆占用应急通道,当遇到突发事件时,应急救援车辆难以迅速赶到现场,错过最佳应急处置时间。
停车遵循“八字”标准
阿坝公安交管温馨提醒
文明有序的交通环境
离不开每一位交通参与者的自觉守护
希望大家从自身做起
遵守城市秩序
文明停车
为城市的畅通有序贡献一份力量
来源 | 阿坝公安交警
编辑 | 杨园洁
责编 | 林迁忠
主编 | 陈玉昌
值班副主任 | 何光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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