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法治报全媒体记者 夏菲妮

“我就是觉得那房子没人住,偷了也不容易被发现。”面对检察官讯问,张成(化名)低下了头。近日,经成都市青白江区检察院提起公诉,法院以盗窃罪判处张成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2000元。

无业在家的张成没有工作,也无稳定收入来源,终日游手好闲,因手头拮据,竟萌生了盗窃的念头。2026年6月,张成在所住小区闲转,伺机寻找作案目标,发现一楼一户人家的厨房窗户破损,便推窗入内。他在书桌抽屉里翻出一把家门钥匙,又见屋内值钱的东西不多,只有三台空调较为值钱,随即联系了一家二手回收店,谎称自家有空调要出售。回收人员到场后,张成从屋内开门让其进入。见张成持有钥匙、进出房屋十分自然,回收人员未再多加核实,便将三台空调拆走,并当场向张成支付了价款。

事实上,该房屋系李先生于案发前一周刚购入的二手房,尚未入住。案发次日,李先生网购的电视到货,他赶到新房准备收货,这才发现空调不翼而飞,立即报警。公安机关随即围绕空调回收、销赃等线索展开排查。随着侦查深入,张成在案发后的种种行径也逐渐浮出水面。

短短数日内,他不仅没有收手,反而接连作案:先趁小区楼下商铺办公室无人之际,盗走桌上的笔记本电脑;随后翻窗潜入另一住户正在装修的住宅,偷走施工用的电线;没过几天,又返回该商铺,再次将办公桌上的手机盗走。后公安机关将张成抓获。经讯问,他如实供述了冒充房主变卖空调及此后多次盗窃的事实。

2026年9月10日,该院以涉嫌盗窃罪对张成提起公诉。法院审理后采纳检察机关指控事实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