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罗安舒
近日,四川省市场监管局发布第二批执法为民典型事例。据悉,本批典型事例涵盖特种设备安全、虚假宣传、价格违法、无照经营等,进一步强化基层执法乱象整治实效。
案例1 成都某汽车服务公司未经许可擅自从事液化天然气(LNG)气瓶充装案
2025年11月,成都市市场监管局对成都某汽车服务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开展现场检查,发现厂区内有LNG箱式集成撬1套,含汽车用液化天然气加气机2台、液化天然气储罐1个、低温潜液泵泵池1个,有LNG充装记录却无《气瓶充装许可证》。
经查,当事人于2025年9月两次购进LNG28.32吨,货值金额119087.2元;2025年9月至10月,其在未取得《气瓶充装许可证》的情况下向4家公司所属车辆充装26.905吨,货值金额113132.59元,其行为违反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一款,构成未经许可擅自从事LNG气瓶充装的违法行为。
成都市市场监管局鉴于当事人系初次违法,案发后立即停止充装活动,未发生人身财产损失,且主动承认错误、积极配合调查、整改安全隐患等因素,依据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二款,对其作出罚款300000元、没收违法所得113132.59元的行政处罚。
案例2 绵阳某医疗器械公司作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行为案
2026年1月,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城新区分局接网络舆情反映,绵阳某医疗器械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涉嫌以虚假宣传手段诱导老年人高价购买“理疗产品”,立即组织执法人员赶赴现场突击检查。
检查发现,当事人以“免费体验”为名,组织老年群体参与“可喜安电位温热治疗仪”体验活动并同步销售该产品;同时在经营场所内举办大酬宾促销活动,在设置的抽奖环节中,促销奖品“可喜安保健石饰品”包装上印有专利号为ZL200910149915.8的发明专利证书图片,并标注“释放远红外线和负离子”“屏蔽有害电磁波”等暗示“保健”“养生”功效的宣传用语。经执法人员核实,该专利系“一种具有保健功能的人造石及其制备方法”,专利审查仅针对技术方案的新颖性和创造性,未对产品保健功效的真实性作出行政确认,对老年消费者构成明显误导。
鉴于当事人配合态度较好、整改措施到位,绵阳市市场监管局科技城新区分局依据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罚款5万元。
案例3 威远县某燃气公司虚列服务项目收取不合理费用案
2026年3月31日,威远县市场监管局对威远县某燃气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开展燃气安装价格专项检查,发现当事人2025年4月10日制定的燃气安装工程费用明细清单内列有管理费、监理费、管沟开挖费等多项收费项目,但无法提供监理资质证明、第三方监理委托合同,以及管理费、管沟开挖费对应的真实服务依据与支出凭证。
经查,2025年4月10日起至2026年3月31日,当事人按自行制定的农村居民燃气安装费用明细,向其辖区3户新增农村用气居民收取管理费400元/户、监理费300元/户、管沟开挖费300元/户,累计违规收费3000元。当事人行为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八项,构成虚列服务项目收取不合理费用的价格违法行为。威远县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第四十一条以及《市场监督管理行政处罚案件违法所得认定办法》第十一条,并综合考量其已全额退还违规收费、主动整改的情节,责令立即改正违法行为,罚款9000元。
案例4 郑某虚假宣传及无照经营案
2026年3月19日,叙永县市场监管局对叙永县蓉和盛世酒楼宴会厅一场面向老年群体的电器促销活动进行现场检查。经查,郑某在未办理营业执照的情况下,借用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资质,于2026年3月12日至19日组织美菱牌净水器、破壁机等电器促销活动,现场参与群众最多达300余人。活动现场,郑某在宣传中将不明液体倒入鱼缸致鱼翻肚后,放入净水器净化水中使其“复活”,暗示净化水具有“解毒”功能;宣称净化水敷眼可缓解眼睛干涩;宣称赠品电饭锅可减少糖分摄入、降血糖,上述宣传均无科学依据或功能证明。
经核实,郑某销售总额80700元,各项成本合计118441元,无违法所得。案发后,郑某积极配合调查,主动停止违法行为。叙永县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罚款20000元,对无照经营行为责令改正、不再罚款,并将重庆某电子商务公司涉嫌出借营业执照线索移送重庆市永川区市场监管局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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