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两点论 精神文明报 黄祎鸣

拍视频曝光企业,声称要替消费者讨公道,本来是件好事。可如果曝光的问题是编出来的,所谓维权不过是为了逼企业掏钱,这就不是打假,而是敲诈。

近日,公安网安部门公布4起涉舆情敲诈黑恶犯罪典型案例。一些人把自己包装成“维权博主”,通过摆拍碰瓷、捏造企业问题制造负面舆情,再以删帖、停止炒作为条件索要钱财。

类似的套路并不新鲜。近日,上海警方捣毁一个网络舆情敲诈团伙,涉案金额超1100万元。有人专门盯上企业,发布负面信息制造压力,再借所谓“公关服务”收钱删帖。这类行为本质上是拿企业的声誉当筹码,把网络关注度变成了勒索的资本。

这类敲诈之所以难防,就在于它披着一层“正义”的外衣。企业面对质疑,有解释和整改的责任,但当质疑是人为编造的,回应可能被剪辑,解释也可能被说成狡辩。尤其是面对传播迅速的网络舆情,一些企业担心声誉受损、订单流失,即使没有做错事,也可能为了尽快平息风波而选择花钱了事。

更让人担心的是,假维权闹得越凶,真维权反而越容易受到牵连。消费者遇到商品质量问题,普通人发现经营乱象,都需要有渠道发声。如果一些人靠编故事、摆拍、敲诈赚到了钱,公众难免会质疑网络曝光的真实性。

当然,不能因为有人借打假牟利,就把正常的曝光和批评一概视为炒作。判断问题,终究要看事实和证据,而不是谁的声音更大、谁的视频更有冲击力。对于企业而言,面对真实问题,应当积极回应、及时整改;面对捏造事实、借舆情索财的行为,应及时留存证据、报警维权。

网络曝光可以有锋芒,但不能没有底线。把事实查清,把违法者揪出来,才能让真正的问题得到解决,而不是让“谁敢曝光谁就有理”变成另一种网络霸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