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庆假期很多市民出去游玩,10月1日,郑州市民段女士和爱人也来到位于郑州航空港区的苑城文化公园游玩。当天下午4点多,段女士突然被身后驶来的园区游览小火车撞倒,身体被车轮碾压,造成全身14处骨折,多处皮肤挫伤出血,小腿有一处可以看到骨头的较深伤口。半个月来,段女士一直在医院接受治疗,已经进行了2次手术。
“我当时正在散步,后面突然来了一辆小火车,火车没有鸣笛,我也没听到后面有车,就突然被‘砰’的一下撞倒了。”段女士说,被撞之后她趴在地上动弹不了,赶紧高喊在她前面四五米远的爱人,爱人回头找她时,她已经被小火车压在了车轮底下,“那一段路有点不平整,我爱人跑到车头拦住小火车,司机才知道撞到人了,司机说他没看到人。”
段女士爱人赶忙拨打120,周围人一起帮忙将车头抬起,将小火车从段女士身上挪走。段女士被紧急送医,经检查,她双侧肋骨骨折了8根,左腿骨折3处,右腿骨折2处,左锁骨骨折1处,除了全身这14处骨折外,她多处皮肤出现挫伤出血,左小腿有一处较大面积的开放性伤口,深达骨质。
目前,段女士已经做了两次手术。10月1日当天,医生为她进行了左小腿开放性伤口缝合和右腿髌骨复位手术,10月9日,医生又为她进行了左锁骨骨折手术和左脚踝骨折手术,“我现在正在等待第三次,左小腿皮肤植皮手术。”
段女士说,10月1日下午5点多,司机和小火车负责人曾去过医院,司机垫付了2万多元医疗费,治疗到10月3日,司机不再垫付医疗费后,段女士爱人曾找过小火车负责人,但对方因休息没有接听电话,而是短信告知,让段女士先看病,最后看花了多少钱,划分完责任该赔偿赔偿,“除了司机那2万多块钱,我们自己已经交了4万多块钱。目前手术还没有做完,也不知道什么时候能出院。再治疗下去,我们自己也没钱治疗了。”
游览小火车为何能撞到段女士,段女士爱人想要看公园内监控,但均被告知没有拍到。津云记者在苑城文化公园官方公众号发布的视频中也注意到,车头车厢内向外拍摄的画面中,假花装饰有一定程度的遮挡前方视线,而段女士身高不到1.5米。
10月14日,津云记者多次联系当时驾驶小火车的司机,但对方电话一直无人接听。随后,记者联系了小火车服务电话,接听电话的杨先生说,自己是小火车负责人。小火车属于个人承包项目,他们会向公园缴纳管理费用,今年“五一”开始在园区内运营,发生事故后,小火车已经停运,何时再运营尚不确定。
“小火车有保险,走保险需要伤者身份证,目前伤者还没有提供身份证给我们。”杨先生说,具体事故的原因和过程,因没有监控记录,他们也无法说明,但该负的责任他们会负。
段女士说,此前对方确实要过身份证,但由于身份证在洛阳老家,没在身边,所以她没有办法提供,之后她会让家人取来提供给小火车负责人,“我一直认为小火车是公园自己运营的,如果不是公园运营的,公园是不是也有责任?”
10月14日,津云记者联系了苑城文化公园,公园工作人员说,公园曾向小火车运营方发送安全责任告知书,告知书中写明出现安全事故,运营方是第一责任人,要负全责。公园方面定期也会检查车辆的相关安全报告。
针对此事,北京富力律师事务所王艳涛律师说,小火车运营方将正常行人撞倒,存在过错,应当承担主要侵权责任。除此之外,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第一款规定,宾馆、商场、车站、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将项目外包,公园仍负有对承包方的选任义务和日常监督义务。鉴于该公园具有公益性质,对公园管理方的义务要求较低,在小火车运营方不能承担责任,且公园没有尽到一般管理义务时,公园需要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记者丨鲍燕
编辑丨王彦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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