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关于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
保险参保缴费的通告
为确保我市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续)保缴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规定和我市实际,现将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缴费时间
2027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为:2026年10月12日至2027年1月31日(缴费年度务必选择2027年)。
按照中央和省级参保长效机制有关规定,断保或未在集中参保缴费期缴费的,缴费后享受待遇时将有至少三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2027年度宜宾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费个人缴费标准为每人400元(与2026年度一致),财政补助标准不低于724元。
三、特殊人群缴费
(一)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全额资助政策。
1.一二级残疾人和三四级精神、智力残疾人;
2.纳入重点优抚对象的城乡7-10级残疾军人、“三属”人员(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在乡复员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和参战参试退役军人等;
3.城乡特困人员;
4.孤儿。
(二)具有本市户籍的下列人员参加居民医保享受定额资助政策。
1.对低保对象、符合条件的防止返贫致贫对象按个人缴费标准的75%给予定额资助。
2.对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中未纳入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防止返贫致贫对象等特殊困难群体的年满60周岁及以上对象和未成年对象,在集中参保缴费期内参加我市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按照50%进行资助。
3.特殊人员由户籍所在地县(区)民政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残联按职能核定其身份信息。
四、参保途径及缴费方式
(一)参保途径
2026年度已参保的城乡居民,无需重新办理参保登记,直接缴费即可。
新参保或个人信息有变更的,需先完成参保登记后再缴费:
1.线上:通过“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网页版网上服务大厅、四川政务服务网进行线上办理。
2.线下:通过户籍所在地(居住地)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村(社区)便民服务站,也可选择就近医保经办服务大厅办理。
(二)缴费渠道
线上:
1.电子税务局缴费。关注并进入“四川税务”微信公众号,点击左下角“办税缴费-社保缴费”,选择“缴费”,点击“电子税务局”,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也可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缴费。
四川税务
2.“宜宾医保”微信公众号缴费。微信搜索“宜宾医保”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点击“便民服务”中的“参保缴费”进行线上缴费。
宜宾医保
3.支付宝缴费。进入支付宝首页,依次点击“市民中心-社保-社保缴费-四川税务社保缴费”,或直接搜索“四川税务社保缴费”,获取短信验证码,选择为本人缴费或代家人缴费,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4.微信缴费。进入微信首页,依次点击“我-服务-城市服务-社保-社保缴费”,选择“缴费”,点击“四川省电子税务局”,输入相关信息进行缴费。
5.网上银行缴费。通过各手机银行、网上银行(包括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缴费。
6.职工个人账户代缴。微信搜索“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或扫描下方二维码进入小程序,绑定亲情账户后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近亲属(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缴纳居民医疗保险费。
四川医保公共服务平台
线下:
可持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到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建设银行、邮政储蓄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等营业网点或就近到全市任一便民服务中心、办税服务厅现场缴费。
各参保缴费人员在缴费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咨询当地主管税务机关。若需咨询医保政策,请咨询当地医疗保障部门。
特此通告。
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国家税务总局宜宾市税务局
2026年10月10日
来源:宜宾市医疗保障局
编辑:胡玉蝶
责编:袁野
审签:王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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