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质量报全媒体记者 何馥君

近日,一则“女子做防水维修被灌51斤胶水收费9000多元,4天后再次漏水”的消息引发社会关注。

10月8日,四川省消委会律师顾问团成员、四川琴台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轶律师在接受消费质量报记者采访时表示,该事件中维修方未查明渗漏源即施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构成根本违约;若其故意隐瞒真实用量、诱导消费者同意施工,还可能构成消费欺诈,消费者可依法主张“退一赔三”。

事件还原:预估使用胶水10斤却灌了51斤,远超正常误差

9月29日,上观新闻对消费者魏女士的报道视频截图

据上观新闻9月29日的视频报道,2026年5月底,消费者魏女士在电商平台看见一家防水补漏修缮服务的店铺,下单后添加了维修工作人员的微信约定时间。次日,两名维修工人前往漏水卫生间进行勘察,并表示预计使用胶水10斤,每斤胶水180元,期间维修工相继往打孔处倒入两桶胶水。结算时,魏女士得知使用胶水51斤,价格高达9135元。

面对魏女士的疑问,该维修工解释是卫生间底下空了、空洞太大。经过多次协商,最终支付6000元,同时魏女士与维修工签订了一份手写协议,该维修工和店铺客服均承诺至少包5年不漏,且终身质保。

4天后,魏女士卫生间再次出现漏水情况。今年8月,该店铺所在地市场监管部门根据店铺地址上门核查发现,该地址实际为居民楼,无人员居住或从事经营活动,商家登记电话也无法打通。

记者调查:“灌胶补漏”让多地消费者踩坑

10月8日,消费质量报记者在黑猫投诉等互联网平台搜索“防水补漏乱象”等关键词发现,关于防水补漏的争议并不少见。

2022年,湖州李女士因房屋漏水找到一名补漏师傅。对方表示胶水98元一斤,最终灌注51斤,收取5000元,并承诺十年质保。结果做完防水后几小时,又出现漏水。

河北一网友发帖称,自家卧室窗户在暴雨天漏水,于是在电商平台找到一家维修漏水店铺下单。维修工告知胶水128元一斤,后将22斤胶水注入墙体,收取2800元。十天后,胶水仍未干。

广西一网友因卫生间漏水,在电商平台找到一家店铺。维修工人表示“胶水85元一斤,用不了多少”,最终在墙体注入68斤胶水,消费者支付5600元。

成都一网友发避雷贴称,一些维修商家通过“免费测量”噱头引流,添加微信后提出“上门测量出方案看现场有50元上门费”。被网友质疑后,又表示位置太远来不了。

记者注意到,除了维修使用的胶水价格不一,电商平台防水维修链接拍下价格也从0.1元到50元不等。一名房屋维修客服解释,该链接为预约链接,消费者拍下后,由店铺安排维修师傅电话联系约定上门时间,待师傅现场查看并报价后,消费者认为合适就继续服务,不合适便申请退款。

10月8日,记者与房屋维修客服聊天记录

律师说法:未查明渗漏源即施工,构成根本违约

上述案例中维修工一开始提出的10斤胶水到最后灌注51斤,是否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王轶表示,明显超出合理范围。维修工勘察后报价预估“10斤左右、约1800元”,实际使用51斤、报价9135元,差距5倍以上,已远超正常误差。法律上判断“显失公平”,需审查一方是否利用对方处于危困状态或缺乏判断能力,致使民事法律行为成立时显失公平。本案中,消费者对防水施工缺乏专业知识,维修方在未事先告知总量的情况下“按实际用量收费”,事后再报总价,程序上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可能构成显失公平。

王轶认为,魏女士与维修方之间构成承揽合同关系。根据民法典第七百七十条规定,承揽合同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要求完成工作、交付成果,定作人支付报酬的合同,明确包括“修理”工作。本案核心是维修方未查明渗漏源即施工,导致合同目的落空,构成根本违约。

此外,对于是否涉及欺诈,王轶表示,需看维修方是否存在故意告知虚假情况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使消费者基于错误认识作出意思表示。若其明知胶水用量远超预估却刻意隐瞒,诱导消费者同意施工,则可能构成民法典上的欺诈,消费者可主张撤销合同并适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退一赔三”。

消费提示:防“补漏刺客”,记住这五点

针对“先施工后报价”“按用量随意加价”等乱象,王轶建议做好以下五点:一是要求书面报价,将预估总价和用量上限写入合同;二是警惕异常低价引流,明显低于市场价的报价往往是诱饵;三是全程录像留证,对施工过程、材料包装拍照;四是拒绝线下转账,通过平台支付保留交易记录;五是核实资质,优先选择有固定经营场所的正规商家。

此外,电商平台应加强对入驻商家资质审核和交易保障,对“防水补漏”等高频投诉品类强化监管,避免消费者维权时“找不到人”。

消费质量报提示,消费者遇到类似情况,应及时保存聊天记录、转账凭证、施工视频等证据,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若已遭遇纠纷,可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或向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