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9日),湖北宜城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公布。
经调查认定,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重大烟花爆竹燃爆事故是一起因顾客在烟花爆竹零售店前违规试放超标烟花爆竹(标识为“震天雷”的双响),零售店安全主体责任缺失,违规店外摆放、超核定储量存放、销售超标烟花爆竹、安全出口不畅,属地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履职不到位,导致的重大生产安全责任事故。
2026年2月18日14时24分,位于湖北襄阳宜城市郑集镇金铺村四组12号的千和百货店发生烟花爆竹爆燃事故。经全面搜救排查,最终确认事故造成12人遇难,其中7名成年人、5名未成年人。
湖北襄阳宜城市千和百货店“2·18” 重大烟花爆竹爆燃事故调查报告>>详情
【未经授权,严禁转载!联系电话028-86968276】

烟花本该照亮夜空,不该吞噬生命——愿这样的调查报告,越来越少。
生命无法重来,安全不容侥幸。12条鲜活生命的逝去,是对违规试放、主体责任缺失及监管失职的血泪控诉。愿逝者安息,更愿这份沉重的报告成为警钟长鸣,让“安全”二字真正刻入每一家零售店的底线,而非仅停留在纸面的追责。